王大春来了,美国这么久。
尤其毛病和习惯没有太大的改变,但有事儿找律师这一点却做得非常不错。
这还是曾经弗兰克教他的。
“你在美国人生地不熟,口才又不怎么地,对美国当地的法律更是不清楚,以后要是真惹事了,不要回答对方任何问题,立刻打电话联系我就对了!”
这一段话是最初王大春与弗兰克相识不久。
在弗兰克因为要替妻报恩。充当他临时经纪人时对他说的话。
可能现在弗兰克本人已经忘得差不多了。
跟王大春却记得清清楚楚。
所以凡是有事,这家伙立刻会打,弗兰克的电话不管是和法律有关是无关的。
就像刚才警察向他走过来的时候,他就立刻通知了弗兰克派律师过来。
至于具体的事情经过。
也和对警察说的差不多。
毕竟他真的没打人。
按他的说法就是速度太快,没刹得住车。
对方趁机想讹他。
至于为什么会以这么快的速度冲向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