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正如猜测,对方确实是男性……

不,应该说介于男人与男孩之间最青稚又充满诱惑的年纪。

然而男生的眼神阴沉到骇人,刚从噩梦中复苏的野兽,暗黑隐藏在散乱的发丝里,幽怨盯着沈绪,冥冥中甚至握紧拳头,想要弄死人的模样。

沈绪自己还想叫冤呢。

可一眨眼的功夫。

男生展开双臂一抬,滑在后脊的棉质睡衣重新穿好,神情恍惚了一瞬,似乎谨慎思考过什么,而后修长的五指才梳理睡乱的刘海,俊美五官已然替换自然的笑容。

“少爷早。”

比专业演员的表情管理更加到位。

沈绪终于看清男生的面部特征,一万头草泥马集中在脑壳上蹦迪。

安鈤!

他居然叫自己少爷!

而且对方年轻了起码不止五岁!

他那一张满满胶原蛋白的脸蛋儿,总不能是神奇化妆术的魔力产物吧!

要不然,有什么隐形摄像头藏在床角?!其实是真人秀节目组挖得陷阱,准备让全国观众看自己出糗?!

一连串的疑问被沈绪立马否决,大脑中枢告诉他,这全部是不可能发生的。

在看清安鈤模样的瞬间,突如其来的陌生记忆,已经在逐步解释沈绪所有的疑惑。

就跟无数本穿书流小说的开头一样。

他该死的穿书了。

穿进了一本名为《狂耀》的狗血小说里与原主同名同姓且始终贯彻人渣观念,美艳绝伦又神经变态的富家恶毒炮灰。

真正的主角则是面前这位回春版的安鈤。

不。

男主叫靳博安,是原主沈少爷既爱又恨的人。

靳博安的父母与沈家的老掌门人沈庭学颇有渊源,可惜双双英年早逝,所以男主从小一直养在沈家。

沈庭学慧目识人,一眼看出靳博安非池中之鱼乃人中龙凤,早晚会有潜龙腾渊一鸣惊人的一天,而自己的孙子则不成气候,吃吃玩玩,必定败光家产穷不聊生。

索性早一点跟有前途的男主捆绑,免得将来保不住家业,还落得个凄凉无依。

可惜原主是个不争气的家伙,完全辜负老爷子的美意,心底爱惨了靳博安,虚荣心却始终迈过不这道坎。

不但屡发神经指责对方高攀门第,也经常在狐朋狗友面前讽刺男主从小就会吃软饭,甚至不惜动用恶毒手段排挤一切主动靠近男主的优秀爱慕者,导致两人原本就单薄的关系愈来愈紧张。

某雷电交加的一夜,原主又神经错乱找男主晦气,发现男主与真正心意相通的人紧紧相拥,深感自己被绿,开车冲入雨幕之下被闪电击中死相凄惨。

《狂耀》开篇几万字的寥寥内容,就简单完成了原主出场即死亡的炮灰使命。

可恨,也可悲。

沈绪目前的精神状态大概只能回顾到这些粗略剧情。

别的BUG暂且不提,相当于一座小型核电站输出功率的闪电打在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