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血蛙很赚钱,五只更赚钱,当然了,如果太多就不行了。
像这种没有太多特点的变异新品种,最多也就宇宙猎奇收藏家或者一些好奇研究人员会买。
价值虽高,但价格有待商榷。
如果能研究出新东西,那就是天价。
如果不能,那就是只宠物的价钱。
所以马擎多星人不要多,也不少要,五只刚刚好。
三只拿来卖,两只先养着。
能不能赚钱,还得看他的宣传和市场的选择。
修布纳斯肉疼的答应下来,血蛙他有很多,但血蛙头领却没多少,整个东京也就那个十几只。
个个头大脖子粗,蛙声如雷响,皮肤似红玉。
都是极品!
可香了!
咳咳咳
是的,修布纳斯吃了一些血蛙。
作为杀戮宇宙人的他,除了杀戮的本能,也就只有对美食的爱好。
当然了,他眼中的美食与正常人类天差地别。
怪兽、宇宙人、动物、特殊能量等等,都在他的食谱里面。
他刚开始培养青蛙怪兽顿代尔,也是为了吃。
记得那一段时间,他对蛙类美食感觉特别的香。
但他的胃口并不是正常的青蛙、牛娃等正常蛙类可以满足的。
为了好好吃一顿,无奈之下,他只好利用自己的手段和青蛙的基因,制造出了顿代尔。
百年的喂养时光机,青蛙怪兽顿代尔既是食人沼泽中的恶魔,也是修布纳斯的美食来源。
时不时用流浪汉换一块肉这都是正常操作。
言归正传,血蛙头领之所以美味,也是因为它们更完美地进化了,虽然并不能变成顿代尔那么大,但它们的凶戾却不是顿代尔可以比的。
修布纳斯是杀戮宇宙人,那血蛙就是他手下最完美的杀戮野兽。
叮铃铃叮铃铃
铃铛发出某种规律的响声,五只硕大的血蛙头领不知从哪里跳了出来,跳到了马擎多星人田丸的桌子上。
“好漂亮的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