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明旻那嘴就像连珠炮一样,他拉着余鹤进了电梯,来到了约见代言商的包厢。
一打开门,就见里面坐了一圈西装革领的男人,坐在上座的是一个看起来五十多岁,油腻且斑秃的老男人。
“不好意思,杨总,王总,李总,小初他路上遇到点紧急状况,来晚了,我们自罚三杯给您赔不是。”
邵明旻说着,将余鹤带到杨总旁边的空位置上,举起酒杯,斟满酒,递到余鹤手里,用眼神示意他赶紧喝下去。
不说别的,这是四十八度的白酒啊,一杯二两,三杯半斤,喝下去那不得当场吐出来?
余鹤楞楞地举着酒杯,看看所谓的杨总,又看看酒杯。
当初的林善初好像第一个代言就被撤了,糊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糊的。
那么这杯酒,喝还是不喝?
喝!当然得喝,哪怕最后送到医院洗胃也得喝,这个代言一定要紧紧攥稳,哪怕旁边这个杨总怎么看都长了一副欠扁的脸,也得给人赔着笑。
“对不起,各位……老总,我的车子半路抛锚,拖车的来的太晚这才给耽搁了,绝对没有怠慢各位老总的意思,这杯酒我干了,就当给大家赔不是。”
说罢,余鹤一仰头,苦酒入喉,辣的他眼泪瞬间就流下来了。
邵明旻的表情稍微有些讶异,他不敢相信,这是一个腼腆到当中说话都能哭出来的孩子能说出来的话。
怎么看都像个酒场老手。
余鹤非常讨厌中国的酒桌文化,你不喝,那就是看不起我们,以这种方式逼酒,不把人逼死誓不罢休,令人厌恶。
一旁的杨总目露欣赏之色。
他赞许地看着余鹤又斟满了第二杯酒。
“诶,没那个必要,既然是不可抗力的因素,迟了就迟了吧。”杨总伸手握住余鹤细瘦的手腕,“喝酒的日子还长着呢,不急这一时,你喝醉了,谁陪我们聊天啊。”
说着,还色.情地捏了捏。
这一捏,把余鹤浑身的鸡皮疙瘩都给捏出来了。
他不着痕迹地收回手,脸上是难以掩饰的尴尬笑容:“多谢老总们理解。”
余鹤坐在椅子上,趁人不注意猛灌了一口果汁来缓解酒的辛辣。
“之前有人向我推荐小初的时候,我们公司股东还有嫌小初是个没名气的,我当时就拍桌子指着他,我说我就非小初这孩子不行。”
杨总脸上是令人极不舒服的笑。
余鹤暗暗翻了个白眼。
得得得,又来了,酒场文化之二——吹牛。
“今天见到小初真人,着实没让我失望,我觉得他的长相非常符合我们品牌的理念,在平凡的世界创造不平凡的人生。”
杨总继续喋喋不休道。
余鹤听着烦,索性不去插嘴,坐在一边吃着精品菜式。
“就是不知道小初同志愿不愿自降身份,和我们这等平价品牌长期合作呢。”
这个杨总真的烦,吃饭都不让人吃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