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写个几百万字,那要多少啊?

话说写个刘皇叔要写这么多字,关二爷恐怕不止要脸红,恐怕要吐血身亡了。

这一边,罗素在为自己的长篇埋头苦干的时候,书店的书生们讨论起了最近的怪事。

原本罗素还没注意,毕竟他现在已经地师七重天了,无论放到哪一重天都是一个高手,还需要在意这些怪事?

他们这些弱书生口中的怪事,又能咋的?

最多也就是一些小小女鬼而已,都不够罗素塞牙缝的。

他现在只有一个目的,先把书店那个大老板给弄出来,紧接着,出去找两个大妖怪,好好的练练拳脚,再回茅山去练练自己的金光轮。

那玩意儿可是打妖怪的利器,一定要把它练好了!

这可是光之纽带呀!

直到罗素听到书妖两个字的时候,两个眼睛瞬间都亮了,如果把这个玩意儿逮到,那自己为什么还要写字呢。

他从小就有一个梦想,让书自己写字,一天写个十万字,不动笔那是实在太好了。

至于书妖愿不愿意动?

没事,四目师叔,很久之前就告诉他一个道理,狗这个东西,不听话的打一打就听话了。

书妖应该是一样的道理吧。

他细细地竖起耳朵认真地偷听,说起来也是个丢人的事,自古就有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虽然这是地狱,却也有类似的说法。

就在前两天,学馆的周老先生总是面色惨白,脚下轻浮,却没看到他去那赏春楼,家中也没有女眷,有书生就大着胆子,半夜去偷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