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俞盘腿坐在床上,心情很低落:“可是我觉得,谈恋爱如果谈成这样,也太没劲了。我喜欢一个人,我就想对他好,想和他快快乐乐单单纯纯地在一起,而不是还要每天战战兢兢地算计着我对他太好了会不会导致他看轻我,我是不是应该不理他一段时间好让他主动来讨好我跟打仗一样。”
“所以要我说,干脆就别谈恋爱。”
濮谊翻着白眼,“你看你有钱有颜有内涵的,干嘛非想不开要把青春浪费在男人身上啊,一个人过不好吗?寂寞了就包养包养小帅哥,老了之后快快乐乐在养老院跳广场舞,多幸福。”
话是这样说没错。
可是
小姑娘垂下眼眸,沮丧道:“谈恋爱这件事情,可真难受。”
“那就别谈呗,直接跟他提分手,省得还要在这里纠结他有没有劈腿。”
“可是,”
卓俞把手机放在膝头开了免提,手指头不自觉地掰扯着,新做的十个指甲几乎全被她给抠下来了。
她的语气很轻,几乎就像是在自言自语:“我是真的,很喜欢他啊。”
濮谊没听清楚:“你说什么?”
“没什么。不说这个了,对了,你明天不是想去拍那个什么古希腊女神的写真吗,我跟你一起去好不好?给你当模特,不收钱。”
“操,那当然好啊,但你之前不是说你之后几天都有事吗?”
“现在,应该没事了。”
她决定听江时和濮谊的,先不去纠缠沈文诚,自己呆着把事情想明白了再说。
说实话,卓俞虽然自己判断力不行,但交的朋友竟然一个个都是福尔摩斯。
江时给沈文诚下的定义,基本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