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子松了一口气,对一旁几个虎视眈眈的男生说,“纳兰欢喜欢妹子,你们死心吧。”
那群早就想来和欢欢搭讪,且性向明显的男生们啧了一声,却也没离开,喜欢女生又怎么样,可以掰弯的,欢欢喝了八杯鸡尾酒,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最后被许可抓着去玩游戏,他一玩游戏,众人终于理解为什么欢欢不玩了,太没挑战了。
飞镖把把十环这谁顶得住啊,需要技巧的游戏,欢欢都第一,众人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人家还是第一次玩游戏,他还能和电影似的,把三个筛子叠在一起,叠成一个1
“哇,纳兰欢,你太厉害了。”
“纳兰欢,你都不喜欢妹子们就不要散发魅力了,这样下去,我们都撩不到妹子了。”
“哈哈哈哈哈……”
大学生涯是非常轻松和愉快的,男男女女们心思也简单,欢欢很快被气氛带动,玩得不亦乐乎。
潘森是晚上到的四方城,他已经收起了自己的情绪,变成了平常的潘森,回家后,一室黑暗,只有一只饿得嗷嗷叫的小奶猫,潘森给可乐倒了奶,看着小奶猫一口一口地舔着犬奶喝。
他知道欢欢晚上有课,可这个点不在家,不太符合欢欢的性格,脏衣篓里都是他的衣服,潘森洗了澡把衣服一起放到干洗机里,可欢欢还没回家,潘森以为欢欢回家了,没怎么在意,一直到群里独孤青鸾问欢欢,他才知道欢欢没回家,他犹豫片刻,闭上了眼睛,搜索欢欢的位置。
他们之间建立了生死契,且精神联系一直都对彼此开放着,潘森很容易就定位到欢欢的位置,在酒吧?
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