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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不过也正是因为你,我才能见到阎小玉真身,啧啧,那个美啊,我愿意放弃仙籍,做一个勾魂使者永远守护在冥界!”孟霄潇微闭着眼睛回想起阎小玉的倾世容颜,“见到她时,我连表白都忘记了,只是痴痴的看着她,烬炎火烧到眉毛了我都没感觉到。”

“那你最后是怎么逃脱的?”谢行远好奇的问道。

“逃?干嘛要逃?我宁可被烬炎烧成灰烬也不愿意离开她半步!”孟霄潇叹道:“可能是后天我的衣服被烧光了,赤身露体的,有伤风化,她骂了一声“无耻”,就回冥界了。”

“不听你废话,我要回家吃晚饭。”谢行远起身告辞。

“别急,别急。”孟霄潇低声问道:“昨晚把她的初吻偷回来了?”

“那当然了。”谢行远面色一红,不过还是挺直了腰杆,言语之间有藏不住的兴奋,“别说是初吻了,连清白我也一并取了。”

“恭喜恭喜!“孟霄潇面露赞叹之色,双手将包好的礼物递给谢行远,“这是我的一片心意,你肯定会喜欢的,记得回家仔细研究哦。”

谢行远看天色不早,一直惦记着捎带叫花鸡回家,敷衍了几句就匆匆离开了。

孟霄潇看着谢行远消失在茫茫人海中,沉默良久,自言自语道:“想不到聪明绝顶的谢行远在恋爱中也变傻了,你取了她的清白,那你清白不也是被她取了吗?”

五年闲情似流水,谢行远当初对未来伴侣定下的四个标准,第一是女人、第二性格温柔体贴,知暖知热、第三做一手好菜、第四会吟诗作对,很明显,息昔只符合其中一条——是女人。

最为一个退役的除妖师,息昔绝对没有当贤妻良母的潜质,不过她一直很努力,不到两年就戒掉了类似“老娘我劈了你!”、“何方妖孽,速速归降”之类的口头禅,叫起“相公”来也情意绵绵,谢行远听的心里舒坦如同酷暑七月喝上了冰镇绿豆汤。

第四年的冬天,谢行远穿上了她亲手缝制的棉衣棉鞋——尽管手工很粗糙,裤腿还一长一短,鞋面上绣的兰花像纠结在一起的水草,谢行远还是感动的都舍不得穿,宝贝似的锁在箱子里,时不时的取出来欣赏把玩,在孟霄潇来访时献宝似的拿出来分享,还啧啧赞叹:“你看看这针脚,这绣工,绝对是世上罕有啊!”。

在第五年的一个春天,息昔居然能作诗了!她的那首被谢行远称为“五律诗中的奇葩”的诗作在杭州城的街头巷尾的儿童中广为传唱:“出门遇到狗,默默跟我走,骨头有没有,见到咬一口。”

谢行远觉得娘子是盖世奇才,五年不鸣,一鸣惊人!觉得这首诗绝对能够流芳百世,禁不住内心的得意与自豪,他给了几块糖果给玩耍的孩童,让他们到处传唱这首诗,很快,这首诗传遍了全城,连拾荒的乞丐都能倒背如流,一举称为杭州城排名前十的民谣。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里有一段是王菲的歌词,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呢?

嘿嘿,息昔的那首狗血打油诗:“出门遇到狗,默默跟我走,骨头有没有,见到咬一口。”是兰舟即兴写的,绝对原创,绝对雷人。

缘寂

一日,谢行远和息昔喝完街坊孙儿的满月酒回来,看到空中云彩异样,他顿住脚步,故意懊悔的说忘了给人家红包了,两个人白吃白喝这不是要闹笑话么?息昔说那我们赶紧回去把红包补上。

“我一个人去就好了,反正走走还可以醒酒。”谢行远将息昔哄回家,“你累了,快点回屋休息。”

谢行远独自走到大街的拐角处,淡淡道:“出来吧。”

数队天界战士押着孟霄潇现身,孟霄潇面有愧色道:“对不起,天帝逼问的厉害,我实在抗不下去,就告诉他们实情了。”

“没关系,你能瞒住五年已经很不错了。”谢行远对着他点点头,“我跟你们回天界,不要打扰这里的人族。”

天界、诛仙台,烈风狂舞,仿佛能够将话语扯碎!

孟霄潇迎面拦住谢行远,“你要想清楚,不要一时冲动,跳下这诛仙台你就是个普通的人族,再想回到天界可就难了。”

“谢谢你帮我求情,今天这个结果已经是最好,跳下诛仙台,从此我就可以安心的和息昔长相厮守,其实普通人也有普通人的快乐,如鱼饮水,冷暖自知。”谢行远淡然一笑,“我在天界无数年的快乐还不到和息昔在一起的这五年的一半,你说我该怎么选择?”

“好了,好了,我说不过你,但是以后你只是一个普通人,功名利禄、柴米油盐会将日子消磨的平淡如水,那个时候你后悔就来不及了。”孟霄潇摇摇头,“我倒是很想去帮你,可是天帝已经将我禁足,我暂时去不了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