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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酣你个头!”男子毫不客气的并起折扇敲他的脑袋,“我是你大舅,现在接你去天界!”

孟霄潇定睛一瞧,果真是他的天帝大舅,二百年没见,大舅的面目早已模糊,再次见面,依稀还是认得的,只是他觉得去天界没有什么意思,便推脱道:“大舅,我在这里挺好,您别操这份闲心了。”

“你是在怪大舅当初不去救你父母么?当时战事太紧,我实在鞭长莫及,天帝这个位置是个苦差事,我连唯一的妹子都顾及不了。”天帝摇头长叹,“魔界阴尊一直没有放弃打听你的消息,你是幽罄妹子唯一的血脉,我这个舅父再无能,也必定要保住你。”

“去天界也可以,不过你不能总是管着我,而且。”薛萧潇指着对岸的桃树说道,“我要和朋友陶理枝一起去,他帮了我很多忙,既然都是走后门,多一个也无妨。”

天帝皱了皱眉头,还是同意了,“如今你和他的本体都是花灵,就一起去群芳司吧,那里清闲的很,不过你的身份一定要保密,而且要改名换姓,幽罄的小名叫做阿孟,你就姓孟吧,至于名字,反正叫‘萧潇’的一箩筐,这个就不用改了。”

“孟霄潇?嗯,这个名字还不错。”孟霄潇挠了挠头,突然问道:“大舅,有一句话我一直想亲口对您说,如果到了天界,我可能再也没有机会说出来了。”

“乖外甥,你想说什么就直说吧。“天帝心头一暖,暗想莫非是小子原谅他了?

“好吧,那我就直说了。”孟霄潇正色道:“大舅,其实你是个不折不扣的胆小鬼、混蛋、懦夫、街头杀猪卖鱼买糖葫芦的都比你强百倍!”

天帝无语,大手一挥,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反对,回仙界找群芳司芳主安排两个新晋花神的仙位去了。

蔷薇花仙孟霄潇彪悍的花痴生涯就此开始,无论男仙女仙、只要看中了就扑过去献殷勤搭讪,没有被他骚扰过了只有最好的朋友桃花仙陶理枝了,当时还是天界文曲星官的谢行远不堪其扰,跑到脾气好、相貌好、仙品好的“天界三好青年”陶理枝那里诉苦。

“文曲星官不要急,他就是这个性子,并没有什么恶意的。”陶理枝给谢行远倒了杯暖茶,“其实他只是太寂寞,想多些人陪而已。”

“寂寞?”谢行远仰脖一饮而尽,“我看他就是无所事事,闲得慌,我就从来没觉得寂寞,看书累了我就写书,写书乏了可以画画,什么都不想做时就喂鱼斗虾,孟霄潇怎么会有这种纵情声色的变态爱好?总有一天天帝会把他从诛仙台扔出去!”

次日,谢行远就逃到人界避难去了,他在河边游泳,衣服却被一个小狐妖偷走,他“守株待贼”几日,等待小贼重回“案发现场”,只是,他猜中了开头,去没有猜中结局——小贼的确回来了,而且还人赃并获,但他不仅没有惩罚她,而且不知不觉的被偷走了心。

偷心的小贼叫做息昔,是青丘山在普通不过的一只玄狐,她很明显把谢行远错认为她的情人,不由分说的抱住他,还将柔软的唇贴过来——用言情小说里的专业名词来讲,这叫做“吻”,是一个美丽的、迷惑的、回味的、痛苦的、折磨死人不赔命的东西。

如果你吃了生大蒜,顶多三天那股强烈的辛辣味道就会消失,可是你很幸运或者很不幸的吃了某个人的吻,很可能此生都不会忘记,在弥留之际,你可能忘记了所有,可是那个人的吻会清晰的在你脑海里浮现。

当夜令狐晞和息昔重逢,浓浓爱意感动了许多人,包括那个出门打酱油迷路的假小子赤槿,谢行远痴痴的想:如果,如果我是那个白狐会怎么样?既然息昔那么爱他,为什么还会把我错认?

很久很久以后,他遁入了魔道,某天醒来时,他发现身边躺着一个陌生的女人,魔界色尊罗刹和息昔没有一点相似,可是他酒醉之后误把她当成了息昔,那个时候他突然明白,为什么当时息昔会把他当做令狐晞——当思绪欲狂、相思成灾,不用说是一个活物,就是一棵草,一块顽石,你也会把它看成自己的爱人。

那个该死的吻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好多年,他用遗忘、责怪息昔认错人、甚至是怨恨来掩饰自己的失落,似乎,似乎这些有了效果,慢慢的,他不再梦见她,不会再傻傻的回味那个本不该属于他、而且永远不能再次拥有的吻,再后来,他以为自己忘记了。

其实他还是记得的,当谢行远再次看到息昔,她正在风尘仆仆的追逐一只蛇妖,眉宇间多了些许前世没有的英气,他没有丝毫犹豫就跟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