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到了。”
虽然只背着一只坩埚,罗杰仍然是有些疲惫地伸了个懒腰。
这五天的徒步旅行。
让他认真地反思起「为什么不早点学骑术」这一终极命题。
桐麻镇上缺少马匹,没地方学也就算了。
派拉蒙庄园倒是很适合学习骑术的地方。
只是学习骑术的事项还没摆上日程,他便接连遭遇了好几起突发事件,以至于至今仍然只能依赖于双腿进行长途跋涉。
别的不说。
效率属实有些低了。
至于「驯化动物」这个技能,只能说看着很美好,实操起来效果一般。
在被一只小麋鹿颠地某处隐隐作痛之后。
他便毅然放弃了驯化野生动物作为坐骑的念头。
不过这五天的步行倒也不是全无收获。
至少他遇到了大量的琼尼龟!
这些琼尼龟显然不知道派拉蒙庄园里发生的事情。
看到罗杰在路上走,竟还有专门上来拦路的。
这种行为可把罗杰感动怀了,眼泪那是稀里哗啦一通乱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