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蚕丝又有吞血的强大作用,可以用来辅助武者修行,在斗战当中,也可发挥出其不意的作用,万一一时不察,被蚕丝刺入体内,便会精血尽散而亡。
孟昭手指微微一甩,心随意动,蚕丝便从那已经干枯的羊尸上抽出,倏的一下,好似巨蟒甩头,蚕丝偏转方向,刺穿那颇为凶悍的鸟儿体内,同样在极短的时间内,将一直不安分的鸟儿吸成鸟干,身躯缩水不止一成,其体内远胜过绵羊的旺盛精血,同样被蚕丝吞吸一空。
《大明第一臣》
两人看着孟昭面无表情的样子,若非知道他乃是当朝贵勋子弟,且本身是鼎鼎有名的盖世天骄,多半以为是某个大魔头出世了。
孟昭手指一勾,蚕丝便嗖的一声收回,只指尖有一滴红彤彤的圆润血滴留存。
这滴血液,便是那绵羊以及怪鸟的一身精血精粹凝缩而成,被孟昭以高明巧妙的手法托在食指指尖,重有数斤。
只见他指尖一搓,微微一弹,便噗的一声将这血滴飞射出去,激起一阵浓腥味,并在半空中化作一条血龙,张牙舞爪,飞扑向庭院正中央的一张石桌上。
轰隆一声巨响,这血龙径直将那坚硬无比,历经风雨侵蚀也未有丝毫损坏的石桌撞的粉碎,石屑纷飞,可见其中所蕴含的能量有多大。
元宾对于一个石桌,自没有什么心疼的,只是惊喜道,
“好厉害的手段,公子,莫非这就是您破茧而出后所得到的能力?”
这话还真不是吹牛拍马,因为那血滴当中,既无孟昭的真气加持,也无精妙到极点的高明手法发射,纯为精血当中,自存有的能量发动。
一时间,元宾生出一个念头,若是前几日孟昭有这般手段,挫败那普度教的格布法王,将他一身精血吸干,那不知该发挥出多大的威能。
“不错,这种能耐,和精血有关,非但可以吸纳旁人的精血,来补足自身亏空,或者用来修行,还可将吸摄来的精血,当成功力来使用,精血越强,威能越强,你们看着血珠将那石桌打碎,其实那羊儿的精血只占了不到千分之一,其余能量,尽都来自那怪鸟,想必是他吞服某种宝物,将精血洗练强化才有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