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各方面天赋都不如吉布森,但是他的思路很清晰:带球过了半场,就交给阿尔德里奇。
阿尔德里奇在ncaa是超级内线球员。他不仅中距离跳投手感很好,篮下进攻基本功扎实,脚步灵活。而且,善于快攻,臂展很长,防守端也有突出表现。
斯科特虽然是以身体素质著称,但身高毕竟相差太远,再加上阿尔德里奇既有天赋又有身体,他根本就没法单独防住,弗兰克本森虽然经常加入战团进行包夹。
但j塔克也不是吃素的。
长角牛队的两名内线在油漆区内天翻地覆,连连得手。
但是,回过头来。布鲁斯依然是绛红队的决胜手,新上场的温斯顿根本无力阻拦他的脚步,他利用华丽的控球技术、出色的柔韧性以及惊人的速度攻势反复渗入长角牛的禁区,吸引防守的同时极其快速的出球,让球队的射手在外围多点开花的同时,弗兰克本森、斯科特也吃了几次饼。
所以,两队仍然是以均衡的态势向前发展。
这完全出乎电视观众的意料。
他们原本认为这会是一场毫无悬念的屠杀,毕竟排名相差太远了。
但是…当他们打开电视机,看到的却是瘦小迅疾的布鲁斯李迈着轻快灵动的脚步不断穿梭于长角牛队的巨人中间:他用他的方式引领着斯坦福跌跌撞撞的前景,就好像利用投石机打伤巨人歌利亚的大卫王。
“老实讲,我真的从布鲁斯身上看到艾弗森的影子,尽管他不得分,但他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强硬的对决强悍的对手。这场比赛真的让我想到2001年费城七六人对决紫金湖人的首战!”
肯尼史密斯在比赛还剩下5分钟的时候,郑重其事的说道。
他一点都不介意在全美观众面前将布鲁斯李捧红……整场比赛他都在赞美李真。
这甚至让电视机前的nba管理人员们惊讶:这难道不应该是状元大热门拉马库斯阿尔德里奇的专场吗?
“你难道认为斯坦福能击败长角牛晋级?”查特福德发出一声惊叫,他认为肯尼史密斯的‘暗示性言论’太匪夷所思了。
“为什么不呢?现在斯坦福还领先1分。篮球是圆的,一切都有可能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