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瓶抽抽搭搭的,但是说的话很有道理:“绵绵,你先喝点吧,不然也没力气找他,血都放了也流不回去啊。”
它说的有道理。杨绵绵想拧开瓶盖,但手有千斤重,根本做不到。
“绵绵,血会凝固的,不然就浪费了,你们俩都得死。”
杨绵绵一咬牙,拧开瓶盖就往嘴里倒,人的鲜血是咸的,就像是眼泪一样,她咕咚咕咚往下喝,泪水再次模糊了眼睛。
这一瓶血是他的生命,是他活着的希望,然而生死绝境,他毫不犹豫就把自己给舍弃了。
明明认识才一年,明明交往才半年,干什么这样痴情?趁她昏迷把她杀掉好了啊,她也不会知道的,她也不会怪他。
笨蛋,大笨蛋!杨绵绵抹抹嘴,把瓶盖拧好,站起来往他离开的方向走。
喝了他的血,总觉得胃里一阵又一阵火烧似的难受,她咬紧牙关,不敢耽误一点点的时间。
走了半个多小时,她找到他了。
荆楚就昏迷在那里,脸色惨白,手腕上用椅套的布料匆匆缠了一圈,血迹已经干透。
杨绵绵踉踉跄跄走过去,扑到他身边去试探他的呼吸,生怕就没气了。
呼吸还在,但已经非常微弱,她顾不得许多,嘴对嘴把血喂回去,然而收效甚微,他失血过多,如果不及时治疗,一定会死。
她带着他不可能离开这里,什么都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