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华消瘦白皙,身材比例完美,脸蛋长的又俊,那是一种中性美,因为个子矮,他穿上女装比当今的明星还要漂亮。

新来的饲养员脱掉他的外套,痴迷的看着他,甚至还花了一会儿时间给他整理散乱的头发,然后顺着他的线条一路摸下去。

胸膛,腰腹,大腿,小腿,最后握住他的脚腕,亲吻他的脚趾。

“上天一定在造你的时候花了不少功夫,你连脚都长的这么好看……”他掰开方华的脚趾,舔他缝隙的中间。

方华受到刺激,整个脚背拱起,上面细小的血管蔓延,就像一件晶莹透亮的水晶出现了瑕疵,他的脚心还是粉红色的,就像从没有下地走过的婴儿,还保持着稚嫩的颜色。

不仅是新来的饲养员看呆了,就连方容都看呆了。

虽然小时候的方华很丑,但是现在的他真的很漂亮,就是电视上的明星也没有他的百分之一,那是一种蛊惑人心的美,让人情不自禁的想靠近他。

他在房间里翻了翻,找出一把消防斧,挂在墙上的那种,被他硬生生掰了下来,准备砍死那个新来的饲养员。

刚走到门口,突然看到屏幕里新来的饲养员背后,方华睁开了眼,那眼神冰冷刺骨,带着属于野兽的血红。

新来的饲养员抱起他的身子,把他的两条手臂挂在自己脖子上,亲吻抚摸他的身体。

一条灵活的尾巴无声无息绕在他身后,尾尖的地方突然露出一截尾骨,那尾骨呈现三角形状,骨尖森森冷光透彻,因为太小,平时被他收进肉里,除了方容谁都没看过。现在那尾骨就像一把悬在人头顶的菜刀,随时都有可能砍下来。

不好,新来的饲养员有危险!

虽然他人很可恶,丢饭碗,坐监牢,悔过一辈子是肯定的,但是罪不至死。

方容不能坐视不管,他想了想提着斧头冲了出去。

让他真的动手是不敢的,只能说尽力而为,能吓跑就救下来,不能吓跑只能说他命该如此,也没什么可惜的,毕竟自作孽不可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