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页

她不光长相迷人, 就连性格都如此迷人。

从头到脚都在吸引着他。

只不过可惜的是, 顾眠已经有男朋友了。

但是在程执看来,有男朋友并不算是什么大问题。

他们程家人的骨血里,天生流淌着一种名为掠夺的基因。

喜欢了,就去追。瞻前顾后,犹犹豫豫可不是他们程家人的风格。

上天赋予了他们程家人无比优异的基因,以及庞大的财富,可不是为了让他们来做绅士的。

绅士可以做,但有些时候,也不需要太过于绅士了。

如果遇到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因为对方有男朋友就自动放弃,岂不是白白浪费了上天慷慨的赠与?

有钱有势有貌,有时候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当然,撬墙角也是需要技巧的。

比如程执,他用的手段比较高超,他是想要让顾眠的男朋友自动退出。

男人的自尊心,有时候真的是一样很奇怪的东西。

有些男生在面对各方面都要比自己优秀一头的男生的时候,心态可能就不太抗打。

可能还没正面对上,光是对到听到名头,心态上就先短了人家一头。

而程执自认为自己各方面,实在算得上的是万里挑一。

他容貌不俗,家世不俗,年轻有为,又洁身自好,比那些只知道花天酒地的纨绔子弟不知道优秀了多少倍。

在他看来,顾眠的男朋友一看到他就会自惭形秽。到时候他在稍稍表现出一点对顾眠的兴趣,说不准对方就自动退出了。

只是程执不知道的是,他今天遇到的对手,不是一个普通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