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书文气笑了,甩着大长腿在刘阳的后背踢了一脚,看见刘阳扑倒在沙发上,这才心满意足的起身回了屋。六点半吃饭,现在已经五点过,磨蹭磨蹭再走到那里时间也就差不多到了,他得先把衣服换上。

屋外客厅传来刘阳的声音:“徐哥,我是刘阳……嗯,是的,姚烨回来……”

叶书文在衣柜里翻找了一圈,拿出了一件朱红色的皮夹克,后脖子上绣着一个红色大力士的简略图。他记的前段时间才见过一个广告——xx男装,专注夹克25年。

这件衣服是他大前年拿到世锦赛冠军时,拿奖金买的。其中一部分被他老爹没收,说是给他做投资,一部分被他在一个星期内花光,其中就买了这件没穿过几次的衣服。当时觉得挺帅气的,可是回到队里被人多看了几眼,就觉得从颜色到款式都太打眼了,就没再穿过了。今天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觉得这件衣服又开始帅气。

穿上衣服,下面配上最近比较流行的铅笔款的牛仔裤,从大腿到小腿紧紧包着,不太自在,但是好看。

然后是去洗手间梳头。路过客厅的时候刘阳还在打电话,见他出来漫不经心的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再看了一眼,叶书文牙齿一亮,拍着胸口问:“哥帅不?”

刘阳回他一个白眼儿。

叶书文嘿嘿的笑着,哼着歌去了洗手间,等再出来的时候就成了油头粉面的帅小伙儿。

叶书文长的帅。

天生的。

叶书文的身材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