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婆子进来的时候,正好看见一只灰不溜秋的土狗蹲在明菲的c黄边,身上散发着好大一股骚味儿,芳儿则在试穿明菲的新鞋。那是一双薄底子,大红缎面,绣着蝙蝠的鞋,是陈氏进门前亲手做的,蔡家几位公子小姐,不拘嫡庶,人人有份。
芳儿长在乡下,年龄又小,没那么多讲究,家里又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奴仆很少,不过一个厨娘,一个粗使婆子,几个长工而已。汪氏这两日也没时间管她,自是玩闹得一裤腿的泥灰,白色的袜子还有些脏,她也不管,大剌剌地就往明菲漂亮的新鞋里塞。
余婆子闻不得屋里那股狗骚味,心里也不舒服,面上却不做出来,笑眯眯地将饭菜放好了,和芳儿打了个招呼,又问明菲:“这鞋子漂亮吧?这是你母亲亲手为你做的。”
她重重地咬了“你母亲”三个字,明菲立刻就明白了她的意思。再看芳儿,却是什么反应都没有,站在那里左右打量着脚上的绣花鞋,眉开眼笑地说:“真是舒服。城里来的东西就是不一样。”
余婆子笑眯眯地在一旁看着,什么都不说。明菲紧急开动脑筋,芳儿是她来这个世界后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好朋友,给了她许多的帮助,她不能伤了芳儿的心,又不能让余婆子认为她对继母送的东西不够重视,那么这事就得小心妥善地处理了。
明菲开口道:“妈妈,我记得我哥哥也给我带了两双鞋来,有一双绿缎面绣桃花的不错,很适合芳儿,我想把它送给芳儿,烦恼你拿给她试试?”她和芳儿两个人年龄差不多大小,脚型也差不多。
余婆子一愣,随即应道:“好,只是天气太冷,小姐先用了早饭又再说?”
明菲道:“不用,先把鞋拿出来给芳儿看看可喜欢?”
芳儿抬起头来,黑亮的眼睛含了笑:“余妈妈,我只是觉得这鞋做得很好,很喜欢,所以才想试试。”能背着家里大人偷偷托人去给蔡大公子送信的人,又会笨到哪里去?怎会不明白余婆子的意思?这里面,她关键是看明菲的态度。
余婆子笑着递过一双翠绿色缎面,绣了桃花,用金线捻了花蕊的鞋给明菲看:“三小姐说的是这双?”这鞋做得精致,金线捻的花蕊,坠着米粒大小的两三颗珍珠,价值不菲,可以说,这是明菲来了这里后,见到的最精致的鞋子。
明菲点头:“就是这双。余妈妈,不瞒您,当初如果没有芳儿给家里送信,我说不定已经不在了,所以,芳儿既是我的好朋友,又是救命恩人。”这是她的救命恩人,以前她没好东西时是没法子,现在有了,送点贵重的,也是应该的。
余婆子闻言,认真地看了芳儿一眼,表情严肃起来,对着芳儿福了一福:“多谢芳儿小姐的援手之恩。”
她的这个举动让明菲和芳儿都有些诧异。明菲没有想到,这位新夫人的陪嫁妈妈居然会这样重视她,或者说,表面上竟然能做到这个地步。她突然有种预感,就凭这位余婆子的这些作为,她那位姓陈的继母也不是个简单的人物。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人家出来的?听说今年才有十八岁,年纪轻轻给将近四十的蔡老爷当继室,想来在家里也不是很如意吧?
芳儿脸上飞了红,接过余婆子手里的鞋,试也不试,低声嘟囔了一句:“菲菲是我的好朋友,这么一点点事情……哎呀,我娘找我了……”一溜烟跑得没了影踪。
余婆子这才弯腰将那双大红蝙蝠绣花鞋收起来,弄干净后用白布仔细包起放在箱笼中,洗手服侍明菲吃饭。
灰灰自来是和明菲分享惯了的,闻到饭菜的香味,早就按捺不住,跃跃欲试,口水长流。明菲手里夹着一块ròu,想扔给灰灰,又担心余婆子因此嫌她没规矩,犹豫片刻,觉得小不忍则乱大谋,决定等会儿再说。
余婆子是个人精,把明菲的神态都看在眼里,心说,真是个小孩子。也不点破,笑眯眯地给明菲夹了一筷子黄花菜,道:“这条狗就是带人找到小姐的那条?”
明菲的眼睛一下子亮了:“是的,它对我很好。如果不是它,我说不定会冻得少了一个脚趾或是手指什么的。”
余婆子暗想,到底是个孩子,那么大的雪,如果不是及时找到你,你岂会是少个手指脚趾那么简单?说不定年都过不去呢。嘴里却道:“那是因为小姐有福啊,就连一条小狗,也知恩图报。那宋道士不是也说您,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吗?可不就应了那句话?您先吃,等会奴婢再让厨房给这狗一顿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