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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里外,一个小山坡上。

“首领,忽里台盟是个大型聚居区,虽说大部分轻壮已被颉利征发了,但是仅凭我们百余勇士,要吞下他们,可不容易啊。”

被称为首领的人,一袭黑衣,连头发也是用黑布条挽成一束,腰胯长刀,脸上带着个丑陋到令人恐怖的面具,浑身散发着血腥味,显然是刚刚经历一场杀戮。

他冷笑道:“何必吞下他们呢。”

猛地回转身去,对着身前的百余骑士,大喝道:“我族的勇士们,前面就是突厥人的忽里台聚居区,他们中的战士都已经被无能的颉利征发了,留在家里的只有老弱妇孺。我们要用鲜血回报突厥人加在我们身上的耻辱。我们上去,杀光他们的男人,烧掉他们的帐篷,掠夺他们的牛羊。女人则虏回营地为奴。”

话音刚落,身前的骑士们发出阵阵欢呼声,外人绝难明白牛羊和女人对他们至大的诱惑。

马蹄声迅速远去,前方,残阳似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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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首领之前,他曾问父亲“我们的生存一定要凌驾于他人的生命之上吗?”

当时,父亲叹了口气,回答道:“孩子,这是大草原的规则,何况突厥人是我们灭族的仇敌,有什么理由对他们仁慈呢。至于你的这个问题,或许,南方长城之内会是另一种情形。”

多年征战杀戮的生涯,使他逐渐散失血液中遗传自汉人母亲的仁慈。生在人的左边,死在人的右边。谁不是在生与死之间奔波呢?现在回想起来,当时自己问的问题着实可笑。

可是,为何每次杀戮后,自己也越来越渴望死亡呢?

每次征战之后,他都喜欢在蓝天白云下,静静的看着漫无边际的大草原,宽阔的大地能抚平杀戮带来的暴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