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就这张脸上无疤,温润的像个书生,褪掉外衣,紧臂虬肌,疤痕累累,俨然是个匪徒。
宝如轻轻沾酒揩拭着,低声道:“原来你曾说,你只给仙人崖的土匪作账,并不曾参与抢劫。”
季明德轻笑,肌肉剧颤,清掉血迹的伤口整个儿露了出来,往里足有三寸深,深可见骨:“如今也只是做账,不过昨日那些家丁们难缠,我才亲自出马。”
宝如心说就凭你这一身的伤痕,谁信?
她针线做的极好,但还是头一回往人身上放针,几番针尖点到肉上,下不去手。
季明德又是一笑,忽而道:“方衡本要随赤炎一同出城的,若非土旦一事,只怕你们此刻已经到洛门镇了,没有走掉,后悔否?”
宝如心说,我压根儿就没想走了。
她心中有微微的恼怒,一针戳下去,总算开了个头。
季明德又道:“昨夜,赤炎和方衡商议,问及你的来历,问及你为何会落于秦州,方衡实言告之,赤炎便答应他,愿以五万两银子买你,然后出城之后,赠给方衡,以示京中旧情谊,你觉得出城之后,赤炎会不会守诺?”
宝如低声道:“应该不会。”
方衡是自幼在长安长起来的大家少爷,赤炎表面温文尔雅,努力学习汉家文化,但七八岁开始一回回下秦州掳掠,名为王子,实则马匪,是披着人皮的野兽。可以想象,出城之后,方衡肯定会被赤炎杀之,而宝如则得随着赤炎一起同赴逻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