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向晚出门之前,特地换上了李承泽买来的,淡青色的布拉吉。
这种布拉吉,估计得称之为是修女款,因为,它是长袖,还是高领,下面的裙摆几乎快要拖地了,穿上,简直就跟个修女似的。
吱吱也不知道被人抱到哪儿去了,麦场上,赵银霜正在跟几个农工妇女们聊着天呢,大家一起议论的,还是昨天前天苏向晚杀的那只西瓜,大家一起说西瓜有多甜,有多香,谁吃了几口,谁又把瓜皮都啃完了。
在这种极端缺乏物质的时候,人们总是习惯于去像老牛一样反诌,回味自己曾经吃过的美食,那种回味的过程,对大家来说,就是一种享受。
苏向晚静静的听着,看吃了一肚子羊肉的孩子们在麦场上嬉笑,玩闹,莫名觉得,跟上辈子总是坐在电脑前工作的日子相比,这样的生活,充斥着泥土气息,虽然苦,但也别有意义。
“向晚啊,妈得跟你说个事儿。”赵银霜犹豫了半天,突然说。
……
“要不,你和富富,你们一起回吧,我想继续留在这儿。”赵银霜颇有点儿激动,说话的时候,嘴角都在颤:“半半辈子吧,我一直为了你们而活,而现在呢,你看你们都长大了,说个不害臊的话,妈在这儿,有个放不下的人,妈想留下陪他,你看成吗?”
“是赵国年,赵伯伯吗?“
“你咋知道的?”赵银霜有点惊吓到了,但又有点儿害羞,还想笑:“我这么老的人,说这种事情,你们怕不是要笑话?”
苏向晚笑着说:“赵国年吧,也很快就要调回咱们清水县了,不过,你要想留在这儿,我不拦着你,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