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在夕阳下的草原上,晚风混合着草木的清香。暗香袭人,悄无声息的,一如曾经的过往。我以为只要刻意不去想可以选择遗忘,那么时间就会匆忙一些,匆忙到让我可以忽略放下的过程。然而这只是自欺欺人,回想起的瞬间,从来都是从心底的最深处开始纠结。
我不否认轩曾经很爱我,诚如他所说,“以后我再也不可能象爱你一样去爱上其他任何人”。即使这样又如何,曾经深爱过的我们到头来还是各自转身离开。横隔在我们中间的出身的悬殊、他家人的阻拦,这一切的一切貌似无关紧要,却足以让无数的情比金坚脆弱不堪。鲁迅说,爱情之外还有生活,爱情只是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或许这才是最中肯的。
美好的时光就像这落日的余辉,看上去那么温暖,那么触手可及;把掌心向上摊开,它明明已经落入手中,握成拳,想抓住它,却什么都没了。
“天色已经不早,外面蚊虫太多,还是早点回去。”长长的影子将我盖在阴暗里,胡狼的声音从后面响起。
“这些虫子狡猾着哩,怎么都抓不住。”胡狼伸手挥赶小小的飞虫,旁边倒没有侍卫跟着。
我讪讪的缩回手,飞虫尚且抓不住,何况是转瞬即逝的美好。
“你不用太担心,进宫以后,像这样的伤痕——”他突兀的拉起我的手,这些天削瘦得厉害,手腕上的佛珠已经滑到了前臂的中间。他轻声道,“以后不会再有了。”
看来误会的不止一家,他怕是以为这属神庙之行的纪念。
我没有纠正他的错误认识,男人觉得有愧于你的时候才方便讨价还价。
“有了就是有了。”我平静的抽回手,淡淡回应。
“听说上好的玉石可以除疤。我倒有几块美玉,待我命人打琢成镯子,你戴上去,应该很快便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