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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初已经忘了要养猫这件事,没想到两个星期后,陈今风抱了一只猫回来。
橘色的猫,看起来应该年龄不到四个月,甚至更小。
夏初愣了下,开口问:“你从哪里抱来的?”
陈今风说:“我有什么办法,碰瓷,睡在我车前面不肯走,我喂了它一点肉干,就赖上我,我一开车就直接跳上来,简直就不要脸。”
边抱怨边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猫粮扔在地上,又说:“这个不是我买的,是小赵买的,我才不买这些。”
夏初笑了下,把吃饱了的猫抱了起来,“我们先送去医院检查一下?”
陈今风一脸嫌弃的说:“做过驱虫了,打了一针,医生说过两天再补针就可以,不然它多脏,丑巴巴的一团。”
“没有吧,软软的多可爱。”
夏初耸了耸肩膀,好吧,这个人有严重的洁癖,能做到这个程度已经很难了。
真是口是心非。
陈今风看着抱着猫的人,心里生出不满,这才第一天就这样了。
他又说:“难道就这么好摸吗?软软的,你不是喜欢摸我硬硬的腹肌吗?天天爱不释手。”
夏初愣了下,“好了,你别说了。”
陈今风说:“你不但喜欢摸,你还喜欢去亲。”
夏初:“……”
你今天可以睡沙发了,和猫一起。
碰瓷成功的橘猫,抱上了大腿就这么留了下来。
三个月后一天,看着地上那一坨猫摊,陈今风觉得不可思议,这速度像是吃了激素,这是假猫还是变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