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当他转过头去、看到对方的脸的时候,这个念头顿时烟消云散。
站在他背后的,是一位面露微笑的年轻人。
他有着高挑的身材,四肢和体格却不像一般的骑士那样健壮,反而有种近乎剧场里的女演员般纤瘦的感觉。
年轻人的头发微微蜷曲,脸上的笑容十分耀眼。
当他站在太阳底下时,就连头顶烈日的光芒都仿佛被他夺去几分;而若是他站在光线昏暗的地方,恐怕会令暗室生光。
有的人光是出现在面前,什么话都不必说,都让人觉得自惭形秽就像康芒斯曾经有过惊鸿一瞥的玛丽王后,就像眼前这个人。
只能用“高贵”或“华丽”来形容。身为自诩全世界最了解“艺术”与“美”的精灵族中的一员,在他面前都有种抬不起头的感觉。
年轻人身穿鲜红色的法衣,内里是一件束身的骑手服,外面还披着一件遮挡风尘的旅行斗篷;斗篷边缘有两枚镶金色的圆钉,银链从上面垂落下来,一直垂落到法衣一侧的剑鞘上方。
他腰间的佩剑同样令人印象深刻:从外型来看是细剑,剑鞘上镶有宝石,剑柄则是一枚样式古朴的银色十字架。它更像是陈列在贵族家里的艺术品,而不是用来杀人的武器。
“晨星先生,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
康芒斯深吸一口气,勉强保持冷静,露出恭敬地笑容,晃晃手中的酒桶。
“我是来打酒的。”
年轻人微微点头。
“原来如此。”
年轻人伸出手,指向一旁酒馆上方的招牌。康芒斯瞥了一眼,注意到他的手掌纤长白皙,如钢琴家般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