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久久地在这条消息上停留,终于长叹了一口气。
本来还抱着一丝希望的,结果……哈,我果然已经死了。从今以后,我……只能以这具躯壳活下去了。
又在床上躺了会儿,茫然地看了会儿天花板,我起身去洗澡卸妆。一身清爽地出来后,我感到肚子饿了,想起了那男孩,也就是范晓琳的弟弟范小罗的话。出门到厨房一看,我才发现小罗小朋友厨艺真不错,居然煮了一小锅喷香的八宝粥。
我被香味所惑,忙舀了一小勺到碗里,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果然没错,范小罗小朋友确实是个很懂事的孩子。
我忽然感到有些心酸。
既然我的死亡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事了,我又占了人家的躯壳,那么我就好好地以这个身份,完成我应尽的责任吧。这个房子本是范晓琳远房叔父的,在范晓琳考上a大那年,因为全家搬去外国又舍不得卖掉这套住了十年的房子,才让范晓琳以看房子的名义住了进来。范小罗本来是在家附近读小学的,妈妈病倒后,范晓琳为了方便照顾他,把他转学到了自己学校附近,和自己住。范晓琳的妹妹范晓雅则是读的寄宿制高中,不需要担心她的住宿问题。只不过每周六,范晓雅会到这里来看姐姐和弟弟。
而范晓琳的妈妈还在老家,由她的婶婶照顾着,商定好她每月寄500回去。本来当初范晓琳是想把妈妈接来这里住的,但之前妈妈要在老家赚钱养家,不能行动后偏偏晓琳又做了不能让她妈妈知道的工作,所以她也就随了她妈妈的心愿。
我想了一个上午,想着未来的路要怎么走,却发现除了在现在这条路上一条道走到黑以外,根本没有其他的出路。
毕竟我还欠着万紫千红两万块钱呢。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范晓琳只在万紫千红工作了一个星期,就遇到了被逼出台的事,谁知道以后还会有什么事?下药啊,轮x啊,群x啊什么的,我光从小说里看就觉得很可怕了,一点都不希望自己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