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市的商品,临高方面销售:食盐、纸张、棉布、中成药、铁制农具、铠甲、济州岛产弓箭。至于满清方面强烈要求的粮食和火炮,暂时搁置“再议”。 黄骅估摸着,卖攻城炮的问题不大,但是卖粮食的可能性极低。毕竟粮食转运成本太大,而他们需要养活的人口也愈来愈多,即使一石粮食能卖出十倍的利润,对企划院来说也实在划不来。
大致来说,满清方面需要的货物和对外情报局、商业部的估计差不多,主要集中的必要的民生日用品和武器方面,目录上罗列的许多商业部门认为有可能销售的商品,全部被排除在外,包括曾经被认为可能销售大宗商品:食糖、辣椒酱和白酒都被直接ass。这不免让黄骅有点失望。
在满清方面的支付上,双方起了一些争议,户部启心郎想要说服黄骅主要接受人参、毛皮作为支付手段。从贸易角度来看,人参、毛皮都是暴利产品,在关内市场的价格非常高,利润可观。一斤人参即使按照满清对李朝的“强卖价”也不过16两银子,到了关内每斤至少50两。但是这东西的出口数量毕竟是有限的。虽然满清和朝鲜的贸易中往往一次能够输出1000斤以上的人参,但它们之间的互市贸易本身并不频繁,很可能是一二年才能攒出这么多干参。再者这种奢侈品本身的消费群体非常小,一旦大量输入势必造成价格暴跌,所谓的利润也就不那么大了。
至于卫生部则对输入毛皮表示担心――貂、水獭、狐狸等东北输出的常见毛皮兽的毛皮很可能会成为鼠疫的传播媒。单纯的鹿皮、野猪皮之类倒可以接受。
因而黄骅对此的反应是:满清方面要么直接支付金银,如果不足的话可以用其他特产来支付。人参和毛皮不能占太高的比例,只能作为补充。他提出满清方面应该主要支付人口、马匹作为偿价。也可以用诸如如蜂蜜、山货和木材等作为补充。
在双方大致达成了贸易品种之后,又对商品的价格展开了讨论。由于八旗贵族向来将掳获来得生口视为“奇货可居”,对有意赎身的俘虏无不漫天开价。李朝在丙子胡乱之后被迫在往盛京送去人质,设立了朝鲜馆。朝鲜馆经常要为李朝官员赎取被掳掠而去的亲朋好友,八旗贵族往往开出高价,一个俘虏赎金一百两甚至三五百两都很常见。有时候甚至朝鲜馆并无赎人的打算,八旗亲贵也会强迫朝鲜馆赎人。价格自然更是高得离谱。
现在黄骅是要贸易,对方的开价势必要影响到己方的报价,如果对方一个俘虏卖50两,一匹马卖500两,那么他卖食盐也得卖10两一斤。
经过一番漫天开价就地还钱的讨论之后,双方逐一敲定了每种商品的价格。黄骅在某些商品上做出了些让步,但是对临高销售的拳头商品铠甲上却是寸步不让:坚持按照每套全身甲200两,简化版半身甲150两进行销售。
这个价格商业部认为并不贵,以这些铠甲说能达到的防御效果和轻负载来说,在本时空是找不到第二家供货商的。虽然满清自己也能生产质量相当不错的铠甲,但就其成本来说,建立大量低技术水平的铁匠铺依靠劳动密集化的专职生产,花费的工时极多,成本恐怕比从临高买便宜不了多少。更别说还有悬殊的质量差异。工业化批量产品在成本和质量对手工业产品往往享有双重优势。
除了临高出口的基本货物之外,满清还要求临高方面提供大量的铁锅和茶叶。表示有多少愿意买入多少。黄骅知道这是满清方面对蒙古贸易的需求。大明长期对蒙古进行贸易控制,对铁器流入有严格的管控,蒙古诸部惨到箭头只能用骨制,牧民日常需要便于携带的铁锅成了奇货可居的贸易商品。
只要有铁锅和茶叶就能从蒙古换来足够的马匹,比之于要一刀一枪厮杀,劳师远征才能夺取到人口,满清从蒙古地区获得马匹要容易多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