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比轩然大波严重多了,造成的恶劣后果恐怕将是长远性的。所以我说你的这番谈话堪称功在千秋。”
“言重了吧。”
“一点不。”马甲认为包括萧子山在内,大多数元老对“元老法律豁免权”的负面性认识不足,“你知道,杨欣武提出的自己顶罪基本思路是《共同纲领》中的‘元老豁免权’,这个豁免权规定过于宽泛,除了三大死罪之外,等于是豁免了元老所有的法律责任――换而言之,元老院内部只有‘家法’,没有法律。这是个相当危险的事情:不仅牵扯到歧视压迫土著的问题,还涉及到元老内部的团结。”
马甲对女仆的法律地位问题有过深入的研究――可不是办公厅下达的“课题研究”才开始的,从女仆体制建立起来的第一天开始,他就秘密在法学会内部布置了这一研究课题。
“你详细说说吧,你知道现在女仆体制要改革。”萧子山说着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茶。
马甲知道这位办公厅主任最好喝茶,各驻外站往往会少量罗致一些大明的“名茶”作为“特别用”,其实大多数元老对喝茶这种事根本不在意,主要是为这位萧主任服务的。
不过这位萧主任喝茶可一点没有“品”的意味,他习惯用一个旧时空带来的中号搪瓷茶缸,喝起来“咕咚有声”――正如妙玉所谓的“牛饮”。
马甲也喝了一口茶,说道:
“林小雅这件案子,折射出我们现在不少元老对他们的女仆的二个基本认识:第一,女仆是奴婢,如果不算牛马一样的‘会说话的工具’,起码也是低人一等的奴隶;第二,女仆是归化民中的贵族。
“很显然,这两个认识是矛盾的,但又是对立统一的。因为女仆太特殊,她们的确是奴仆,但她们却是元老的奴仆。作为归化民的一员,她们实际上是处于法律地位――姑且不论是哪家的法律――最底层,不但没有人身自由,连赎身的权力都被取消,必须彻底的依附于元老本人。而她们作为元老的女仆,实际上又是归化民中最亲近元老的人,而元老又是拥有《共同纲领》的法律特权的,这就给未来的很多法律问题埋下了隐患。
“萧主任,元老给予女仆特殊待遇在元老院里并不罕见――关于这个问题,文总是有过谈话的。”
“一部分元老感情上比较丰富。再说这女仆等于是发妻。同甘苦过来的。如果有了孩子的话,情分更不同了。”萧子山说,“我是完全能够理解的。”
“正是这样,所以女仆或者生活秘书这个不显眼的称号远远不能总结出她们的真实状态。而且亲近必然产生信任,或许元老中有些人信任自己的生活秘书是超过自己的元老同志也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