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文脸色有些不自然,有些难以启齿地道:“她也是帮众,她很擅长身体侍奉和花言巧语,二当家很喜欢她。说来耻辱,如果我没有这个妹妹,我可能早就死在奴隶堆里了,根本无法升成帮众。”
过了一会儿,和文又说:“百货大楼的五楼窗台会有两个岗哨,我一个人回去他们一定会起疑心,估计拿枪盘问我。”
高远道:“你把他们的人员武器配置说出来。”
“二当家为首的帮众一共有26人,一共6把步枪,13把手枪,还有之类的武器。最关键的是大当家有一只留在大本营里的藏獒。那藏獒是变异动物,站起来比人还高,能一口咬死一个人,而且不惧枪弹。”和文详细地道。
吴奇和高远对视了一眼,这些都不算强大的对手,唯一需要小心些的就是室内战。暴民对大本营的地形很清楚,但他们不了解,这是他们会吃亏的地方。
走到这里,吴奇已经决定要进攻豺狼帮的大本营。他们的目的是13层以上的物资,食物、水、子弹,而暴民这种生物,不亲眼见血是不会屈服或者交易的。
至于解救奴隶,他们不是救世主,也做不了救世主,顺手的话能为则为。
“高远,你打狙击,我带七月和郭柏柏摸进去。”吴奇分配任务。
片刻后,吴奇、郭柏柏、七月从贴着高楼的墙壁潜伏到百货大楼的底下。高远借助军刀垂直攀上了一幢大楼的二楼,走楼背面移动到百货大楼对面的楼房,然后预备在10楼的窗口架枪。
和文光明正大地走到空旷的街道上,五楼的两个岗哨立刻发现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