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有人要说外卖不够健康,只是魏立夏早就为了老板仔仔细细调查过,买这一带的房子也是有原因的,这个地方的送餐范围内,好几家饭店是出了名的干净而且口味不错,涵盖了早餐中餐晚餐,肯定要保证顾宜修吃得不错。
只是再好吃的东西,吃久了也会厌倦,自从闻着隔壁邻居小姐家传出的诱人香气之后,顾宜修就觉得那几家饭店越做越难吃了——不,是一直很难吃。
“不是,老板你买菜干嘛?”眼见着顾宜修要进电梯了,魏立夏赶紧跟上。
“买回来做啊。”顾宜修答得理所当然。
魏立夏十分无语,“据说你的厨艺十分差劲,自己做给自己吃是要饿死的。”
“是的。”顾宜修十分坦荡地承认了。
“那你还做?”
“我做菜不是用来吃的。”
“那是用来干嘛?”
“用来表示……我喜欢她。”
因为喜欢她,会愿意为她做任何事,哪怕是自己最不擅长最讨厌做的事。
因为喜欢,所以愿意。
看着顾宜修的笑,魏立夏觉得自己的狗眼都要瞎了。
这他妈还是顾宜修,是他认识差不多十年的顾宜修?
他绝对是被人魂穿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顾宜修:我喜欢她。(温柔笑)
魏立夏:啊,我的钛合金狗眼要被闪瞎了!
我的老板被人魂穿了怎么办?急,在线等。
第14章
其实孔春晓说的不错,在春桥可要比新岳要辛苦多了,许嘉容确实太不会“享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