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娃儿,在农村,本就不受待见。
原主结婚六年,只生了一个女儿,公婆没有发作,也是因为知道是自家儿子的原因。
六年就回来了两次。
一次是结婚,一次是把个来历不明的野孩子送回家!
就这么两次,人家儿媳妇就生了个女儿,已经算是“土地肥沃”了。
顶多就是不太争气,没能一举夺男。
但,儿媳妇不是那等没有娘家撑腰的赔钱货。
顾家可是有四个人高马大的哥哥,还有十几个牛犊子一样的侄子。
常家要是敢磋磨儿媳妇,顾家都不用叫人帮忙,只自家人就能来一车!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儿媳妇多少有一门手艺。
接生婆在缺医少药的农村,可是非常受重视的人才。
比如顾母,原本的出身也不太好,娘家是富农。
但,十里八乡的孩子,基本上都是她接生的。
她自始至终都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原主的名声不如顾母响亮,可也能接生啊。
主家有钱的给钱,没钱的就给鸡蛋、给粮食和菜。
靠着这门手艺,原主就算没有常爱国,照样也能养孩子。
自己有本事、娘家还给力,婆家真心不敢欺负。
不过,重男轻女是镌刻到骨子里的执念,常家父母没有苛待原主母女,可也不是真的喜欢妞妞。
过去是儿子不在,儿媳妇当家。
人家愿意给女儿花钱,已经分了家的公婆也管不着。
可现在不一样了,儿子回来了,这常家啊,还是要常爱国做主。
常爱国提高娇娇的待遇,理由堪称光伟正。
就是常父常母听了常爱国的这番说辞,也都先是后怕,然后纷纷点头:“对!应该的!”
“哎呀,咱们虽然不识字,可也知道救命之恩必须涌泉相报的道理。”
除了救命之恩,在常家父母看来,娇娇只是个丫头片子。
好好的养几年,长大了,再给点儿嫁妆嫁出去,也就算是全了这份因果。
他们哪里想到,自家儿子竟这般“知恩图报”,宁肯全家吃糠咽菜,也要把娇娇宠成小公举……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