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不,是神!……
三天的期限已经过去了。
吴思谦跟集团的法务经过反复商讨,得到了一条应对策略。..
当年的协议,确实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
但,打官司这种事儿,并不是有证据就能赢。
这里面,有着太多的因素。
除了法律,还有考虑道德方面的因素。
就像是写遗嘱把财产留给小三,合法,但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吴思谦最大的优势,就是他的好名声,以及无比正面的个人形象。
还是那句话,不是所有男人都能做到,在妻子变成植物人后还能十几年不离不弃。
且,思卿集团的高速发展,是在顾卿昏迷之后。
对于集团的开拓,顾卿并没有起到多少作用。
还有最要紧的一点,顾卿昏迷十七年,忽然醒来,是奇迹。
可包括医生在内,所有人都不敢保证,她会不会再来个忽然昏迷。
一旦昏迷,顾卿就又成为无行为能力的人,别说财产了,就是她自己都需要监护人。
思卿集团不是小作坊,而是有着一两千职工的集团。
若是最大董事出了变故,影响非常大。方方面面的因素,法官即便偶有疏忽,思卿集团的律师团也会提醒。
“如果真的打官司,不一定会输。”
还是可以努力一二。
但——
“如果可以,还是尽量协商吧。”
因为一旦闹出官司,肯定会影响股价。
还有吴思谦完美的人设,也会彻底崩塌。
十几年的努力啊,一朝毁灭,多可惜?
关键是,还会影响吴思谦后续的发展。
吴思谦:……
难道我不想协商?
问题是,顾家要的太多了。
现在的吴思谦,在“要钱”和“要脸”之间左右摇摆。
但凡顾家没有那么的狮子大开口,吴思谦都愿意为了自己的脸面、名声等,舍出一部分的财产。
但,三分之二?
你们怎么不去抢?
能够分给三分之一,都是在割吴思谦的肉了。
顾家倒好,他们不是分肉,而是要命啊。
冯律师这边,也在劝自己的老班主任:
“当初的协议,还是我帮忙拟定、并支持公正的,绝对具有法律效应。”
“只是,老师,打官司这种事儿,除了证据,还要考虑许多其他的因素。”
在冯律师看来,顾家最大的依仗,不是这些证据,而是吴思谦的要脸程度。
一旦他豁出去了,不要脸了,官司就会陷入僵局。
他拼着两败俱伤、鱼死网破,也要耍无赖,顾家也无可奈何。
最好的办法,就是协商,而协商的基础,就是别把人逼到绝路。
顾国华:……谁逼他了!我们就是拿回属于卿卿自己的财产,还不对了?
不过,冯律师的话,顾国华还是听了进去。
等到再次见到吴思谦的时候,顾国华没有了之前的咄咄逼人,反倒有了几分“翁婿”的情谊。
谈吧!
顾国华代表顾卿,坐到了前女婿的对面,开始了你来我往的讨价还价。
吴念卿经过两三天的挣扎,终于下定决心。
她主动来到了疗养院。
“那个,我、我能和你谈谈吗?”
吴念卿有些别扭的对顾倾城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