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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高粱一开,酒香四溢。于翎暗自打量这个男人,大气,优雅,但上来就是白的,果真来者不善啊。

白酒这种东西,喝雅了,能跟拉菲红酒一样,细细品,慢慢回味,它的甘,它的清,它的醇;喝俗了,能跟最低度数的啤酒一样,一杯杯干,谁喝得快,喝得多,喝得不要命。

今晚佘檀舟提着白酒来,要往俗了喝。

大杯换成小杯,全部满上。佘檀舟先倒了一大杯,说,“我来得晚,自罚一杯。”说完,一下子就干了,利落,干净,喝完了杯口整个儿朝下,不留一滴,杯子一放,小杯里再次倒满。

受过“酒精”考验的几个警察同志隐隐觉得,这忽然来的新朋友喝酒,犀利,干脆,有几分部队培养出来的架势。

一个个敬,跟当时的柳向晚,竟几分相似。

忘了说,把外人全部灌醉,把自己人带走,别人只当热情——这一招啊,当初就是佘檀舟教给柳向晚的。

佘檀舟此人,可雅,可俗,可正,可邪。

他一个人,敬了一圈,除如也之外。

如也哪里想到,佘檀舟这是为她而来,见他坐下,还鼓掌,几兴奋的模样,“哇,看不出来,老师,你这会喝酒!”

“不常喝。”

如也见他右手上沾了酱油(还不是你弄的!),赶紧找面巾纸给他擦,桌上的用完了,她在包里翻啊翻,掏出一包,“佘老师,你擦擦。”

佘檀舟接了,触感不对,低头一看,卫生巾。

女孩子包包里的小袋子内,通常备着这样的东西。

这个吸水能力虽好,但实在不适合用来擦手。

一辈子用不着这玩意儿的佘檀舟自然还回去,谁知喝多了的二傻子还推辞“你用你用!别跟我客气!”。

“不跟你客气,这东西我用不上。”为了不让其他人看见这二货掏了什么东西出来,佘檀舟的手始终在桌子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