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人肃然且悚然了。
柳向晚,圈内出名的混世魔王,世上只有他不想玩的,绝对没有他不敢玩的,这家伙,是命在玩乐的主儿啊。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个家伙就三大爱好:烟、酒、车。
烟,不是特殊情况,一天最少两包;酒,一个人一晚上干掉一斤白酒后,啤酒随你灌,不玩个通宵绝不走;车,超跑俱乐部会员,阿斯顿马丁是常用出行工具,赛道上的另外两辆,是用来飙的。
南京那些开极品好车的主儿,最怕路遇柳向晚,他车不是最贵的,但绝对是飙起来最不要命的。
今天的接风派对,他一,不抽烟;二,喝了三杯加冰xo,居然说不喝了;三,十二点不到就要回家。
今儿个的夜场,妞格外靓,格外骚,邓华群一把拉住他,给他指在台上一袭修身西装跳爵士钢管舞的妞,冷艳火辣,那一双长腿,看了就能硬。这妞儿知道柳少今晚要来,刻意在上边儿现的。
“向晚……”邓华群挤眉弄眼,“那个妞,是白虎。”
柳向晚好这一口,这群混蛋们都知道。
谁知,柳向晚看看表,些许不耐,“我得回去了。”
常帅觉得,这家伙八成有事,就对他们哥几个挤挤眼,送他出去。
向晚今天开来一辆银色保时捷帕梅拉。
常帅见他把钥匙交给代驾,自己坐副驾驶,就厚着脸皮挤进去,骗他说:“顺路送我一程,我回家拿东西。”
柳向晚不在意,摇摇手,示意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