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页

他第一次见那个女孩,是在文学院十二月份的一次联谊上,她是他一哥们的学妹。那天晚上,她穿着一套黄色的毛衣,淡蓝色牛仔裤,坐在角落,表情落寞地看着一个个不好不坏的节目,人家在笑的时候她没有笑。他哥们过去打招呼,他也一同去了,他原以为她性格孤僻不好相处,没想到她见了熟人就活泼起来,说了一大堆笑话逗得他们俩哈哈大笑,她评论学校食堂的言论他一直都记得——“今天认识到,我们学校的食堂好比葛朗台集中营,一个个工作人员都有点胡汉三的遗风。”

后来,他在网上跟她聊了几次,觉得这女孩是个利用的好对象,思想单纯不说,对爱情有一种近乎童话的憧憬。于是,已经有女朋友的他决定追她。她真的很好骗,或许是早就对他有情,他刚表白,她就答应跟他交往,进而他提出写论文的要求。而她,真的答应了,两个月内就帮他写好了一篇很有专业水准的论文。

那时候的她的确是有点可爱……他也的确喜欢过她一段时间,就在他们刚刚在一起的时候。记得有一次他生病了,虽然只是因为感冒引起的低烧,就把她急哭了,她陪他去诊所看病,送他回家,还煮了很好的粥和小菜——现在回想起来,几年以来,他再没有这样的待遇,即使是自己生了病,还要硬撑着做业务、应酬,就是为了让郑雨芳和他未来的岳父看看自己如铁人一般的素质和能力。

这么想来,她对自己真的很好啊——原来根本不会做菜的她,为了自己硬是学会了;一边帮自己写论文,一边上课,几乎每天都泡在图书馆和电脑前;从来没对他发过牢骚,总是想着法子逗他开心,鼓励他、安慰他,还把自己的生活费给他用。然而,他不能要她。在头两个月的时候,他也想过干脆为了她牺牲一点点好了,可是她的论文快写完的时候,郑雨芳发现了他和她的事,大吵大闹要分手,他只好对郑雨芳发誓,自己只是在利用这个无知的小学妹。于是,他渐渐收回对凌芊的一点点喜欢,渐渐对她冷漠起来。

他是她的初恋,而她不知道是他第几个女朋友了,甚至,他根本没当她是女朋友。他第一次碰见这种毫无“过去”的女孩,她笑着对自己说,她要把所有的初次都给她喜欢的男人,并且一直坚持着。所以,他拥有了她的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接吻,他倒还不至于道德败坏到和自己利用的对象上c黄,因此没有再碰她更多,这算是对她的一点仁慈。他知道自己注定要伤害她,他得到的越少,她给的越少,伤害就越小——他是这么认为的。他自认还有一点良知,自己不是那种以玩女人为乐的混蛋,他只不过是自私了点,他明白的。

他和她分开以后,不多久就去了x城,郑雨芳父亲的公司就在那里,后来,他听那个哥们说,凌芊在他离开以后,生活相当糟糕,至于怎么个糟糕法,他没有问。他不想知道,因为他会内疚。他曾经对她说,“我是个专一的人,对你是认真的”、“我一定要对你好”、“我会一直都在你身边”“i will care you untill i die”……她却很少承诺什么,然而她一直都在关心着他、叮嘱着他、鼓励着他,其实本来感情这东西根本就不需要承诺。

现在呢?她真的恨自己吗?凭他对她的了解,她不会恨人,因为像她那样的人,不会允许自己有这么丑恶的情感。她,或许是自己现在唯一的希望,他需要一个人陪他,更重要的是,他需要她金钱上的支持,因为他深知,少了郑雨芳,他的家境和他这几年为数不多的积蓄,是负担不起医药费的……冬天的傍晚,天已然全黑,气温下降,天空中漂浮淡淡的雾气,月亮周围环绕着一层蓝色的光晕。树叶被风吹得沙沙响,在地上洒下斑驳的影子。

凌芊一言不发地走在前面,最终回头看了看古以笙。

“你的手不要紧吗?”撕裂后的伤口比一开始受伤时要疼好多,这个她亲身经历过。虽然他是男人,但是受了伤也会疼,然而男人是没有权利喊疼的,她知道。

“没关系。”

“回去再上点药吧。”凌芊转回头,多叮嘱了一句。

她今天为什么要打袁行剑?上楼的时候,凌芊一直在想这个问题。报复?仇恨?都不是……她恼火,在看见古以笙因为阻止袁行剑逃离医院而伤口撕裂,却还被他骂作是“庸医”之后。在这种时候,古以笙还能恪守医德,不回骂,也不再刺激袁行剑,可是,她看不下去了,应该教训一下这小子——当时她心里只有这么一个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