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苦地等待了一个月,手续总算办了下来,凌芊踏上了独自去美国的路。在候机厅的时候,她多么希望古以笙能忽然出现,将她留下,可是,生活不是拍偶像剧,古以笙不是男主角,所以,直到飞机起飞,古以笙还是没有出现。也许,他在尝试将她忘记。
这世界上的事,越是想忘记,就越不会忘记。
在一个意识形态与中国完全不同的国家开始新生活并不是件容易的事,黑人和外国人并不像美国自己宣扬得那么平等,歧视总是难以避免。凌芊在街头偶尔会发现一些歧视的目光投注在自己身上,倒是街头卖艺的黑人歌手总是以热情而友好的手势吸引外国人的目光。在新鲜感过去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一种游子的空虚和惆怅。
凌芊租了一间很小的房间,房东是个死了丈夫的亚裔老太,为人尖酸刻薄,斤斤计较,一分钱都不放过的那种。小说仍旧在写着,继《嗨,医生!》之后,凌芊于前几个月出版了新小说《石头记》,这可不是有意模仿曹雪芹,而是写一男一女因争买一块三生石而相识,不想那块三生石却给他们带来无限麻烦的故事,书中男主角有点古以笙的影子,因为凌芊在创作《石头记》的时候还和古以笙在一起。在异国他乡的生活给凌芊新的灵感,她着手写一个关于女房客和男房东的故事,和以前有所不同的是,她第一次尝试了姐弟恋的情节,没想到写得还算顺利,编辑对前两章的评价还不错。
她教的中文班聚集了各种各样的人,有大学中文专业的学生,有对中文感兴趣的家庭主妇,还有几个叛逆的中学生。一开始,他们之间配合地很是困难,凌芊对美式英语相当听不惯,有时候还得靠那几个大学生翻译,但几个月以后,凌芊耳濡目染的,自己原本英式口语都变成了美式口语,她自己郁闷不已。
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会从行李中拿出她与古以笙为数不多几张照片,带着淡淡的哀愁,抚摸照片上自己的笑颜,还有古以笙微笑的脸庞。只有在这个时候,她才会摘下“坚强中国人”的面具,露出脆弱的表情。非常吃不惯美国的东西,生冷的沙拉和血淋淋的牛rou,要不就是两块面包中间夹一块油炸的鸡rou。汉堡是凌芊以前最喜欢吃的东西,现在却成了最恶心的东西,见了麦当劳就想吐,再也没有在中国时吃麦当劳的小小兴奋。凌芊不知道自己吃了二十几年的中餐为什么一点也不腻,才吃了几个月的西餐就腻得不行。她回想自己和古以笙坐在街边吃麦当劳的情景,那时是多么的轻松惬意——人生若只如初见,那一刻如果能永恒,那该有多好。算算时间,古以笙应该就快从瑞士回国了,以前自己是多么希望这一天的到来,可是现在,古以笙回不回国,跟她再没有关系了。
分开之后,就只有这么点好处,那就是,你再也不用为他担心。
被中午的汉堡恶心得几乎想吐的凌芊不仅怀念妈妈的西红柿炒鸡蛋和爸爸的红烧牛排,还怀念起古以笙为她做的一道道美味菜肴。她的手下意识地握着绿色的水晶坠子,暖暖的,让她仿佛能感受到以前古以笙望着自己时那平和而清澈的目光,只是以后他不知道会用这目光去看着谁。
在美国呆了一年之后,凌芊忽然就交上了桃花运。表姑父公司的一个同事在参加生日宴会的时候认识了凌芊,接着就对凌芊站开了猛烈的攻势,这个有法国血统的三十岁男人同样具有法国人的浪漫,一天一束红色玫瑰和粉红情书,把凌芊搞得哭笑不得。她对那个男人没什么感觉,主要是闻不惯他身上的古龙水味,身上香喷喷的男人,让凌芊感觉很不安全,她似乎比较喜欢衣服上只有淡淡洗衣粉味的人。圣诞节晚上,呆在家里也没有什么意思的凌芊答应和他去约会,当然只是想去吃一顿免费的晚餐。谁知约会的末尾,凌芊被他掏出的安全套吓得半死,用中文骂他是流氓无耻下流。作为回应,那个本来风度翩翩的男人居然翻脸骂她是“虚伪的贱人,没人要的老处女”,甚至还说像她这样的女人,“能倒尽所有男人的胃口”。
她垂头丧气回到家里,关了门,靠在门后。早应该知道在美国这种国家,性的开放是随处可见的,然而她还算是一个思想挺保守的人,即使在这里呆了一年多,还是无法接受这种观念。“能倒尽所有男人的胃口”——没想到那个杂种居然能把自己形容得这么贴切,凌芊低声笑起来,眼泪流下两行,她从来就是个倒胃口的人,所以没人要,所以得不到爱情!哪个男人想要她这么个别扭的女人?袁行剑离开她是正确的,她离开古以笙等于是拯救了他后半辈子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