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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和和气气的,说到这里,高层顿了顿。

“但是”,立刻来了。

他说:“但是,公司认为您不是全无责任,加之您过去有多次不服从管理的情节,我们重新草拟了一份合同,请您过目。如果可以的话,麻烦在标注的位置签字。”

合同一式三份,对方拿了两份过来给萧旻明及其律师过目。

李扬没有看。

因为他早就知道了其中提的条件。

老实说,挺苛刻的。

首先在分账方面,二八分,极其不公平;其次,里面许许多多的条款,从工作时间,到工作性质、类别,全都在限制萧旻明,让她听话,这不像在约束一个人,而像是要把一个活人打造成一尊人偶。

萧旻明是黑粉多。

但在这个信息时代,媒体公司普遍认为流量才是一切。

从作品开始慢慢积累粉丝诚然可行,但那实在太慢了。

□□能瞬间点爆人气,即使它是负面的。

可公司一般并不在乎,因为洗白手段要多少有多少,退一万步,要是真的洗白不了,那也没所谓,公司将会把资源和精力挪到下一个潜力股身上,等着ta一炮而红。

这可比慢慢堆作品堆口碑,来得快多了。

所以李扬从来不嫌萧旻明黑子多,他甚至动用手下养的水军,刻意挑起舆论,因为他知道只要不太过分,公司反而乐见其成。

从李扬到公司,不满意的,一直是萧旻明的不听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