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铭在房子里面转了转,说:“湿气重,住久了容易得风湿。这套不行。”

第二套房子稍微偏一点,但相当宽敞,而且装修都是崭新的,人一走进去,就会觉得是个宜居的房子。邬霖一个人住,却也喜欢大房子,如果买这套,可以将主卧旁边的房间改造成书房,他平时看不大进去书,但却喜欢买书,所以书房还是要有一个的。

央铭右手食指在墙上轻轻刮了下,说:“刚装修的,甲醛味道都没散尽。这套不行。”

第三套房子没那么大,但装修非常有质感,很适合单身贵族居住,是邬霖喜欢的装修风格。央铭说:“这里不通风,住在这里会觉得憋闷。这套不行。”

邬霖抱胸看着央铭,皱眉苦笑:“央总,是我挑房子,又不是你挑……”

央铭理所当然的样子,说:“我是你老板。你住得好,心情才能好,心情好了,整体气质才会好,才能为公司多赚钱。所以我当然得过问你的房子。”

这……纯属强词夺理。邬霖问:“那你觉得我住哪里合适?”

沉默半晌,央铭吐出四个字:“保持不动。”

“啥?”邬霖想了想,才反应过来,说:“总不能一直住你家吧?”毕竟白月光就要回来了,他得及时掌握主动权。

央铭斟酌了下用词:“我的家那么大,不管怎样,保证给你一个房间还是不成问题的。”

也不知道是对看的房子不够满意,还是被央铭的话语打动了,邬霖最后没有定下买哪套房,依旧回到央铭的别墅来住。

为了等白月光回来的时候多讹点钱,邬霖开始步步为营,施展他的计划。第一步就是表现出对央总的依恋,之后才能装作痛苦无比的样子,让央总产生愧疚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