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楼掌柜林长泽捻了捻自己的胡子,颇为赞许地点了点头,面上的笑容依旧从容:“宋掌柜不如开个价罢。”
宋沅微微一笑,从袖袋中掏出一张早便备下的纸递了过去。
将冬瓜去皮、切成拇指大小的段,加入锅中煮小半个时辰。滤出冬瓜水,取二两正山小种泡入其中,添加蜂蜜,挤入柠檬汁,再添两片柠檬片增色,最后加四五冰块盛出,便泡好一壶冬瓜柠檬茶。
冬瓜柠檬茶含着冬瓜的温润香气、红茶的甘美、蜂蜜与柠檬的酸甜,是由夏季向秋季过渡的饮品。
波斯猫依旧等在锅边做第一个品尝者,他双手捧着宋沅递过去的碗,奇怪地问道:“明明那日对你的想法那么赞赏,已经过去三日有余,富春楼的老板为何还没有消息?”
“他对我的想法赞许,却并不会同意与我合作。”宋沅转过身看了看店中的食客,笑了笑,“他的那位厨子没有再来,想必是换了人。我们已不知道这每日往来其中的哪个才是富春楼的人,他以为这便成了,却不知日后还要求着我。
宋沅收回目光,摇了摇头感慨道:“商人重利,倒也无可厚非。”
波斯猫似懂非懂,端起碗来喝宋沅新做的冬瓜柠檬茶。他喜食甜食,而宋沅特意加了许多蜂蜜。他喝着茶,眸子幸福地眯了起来。
弗拉特斯经手的乳饼和奶油很快便运了过来。乳饼是由牛乳熬制、发酵制成的食物,而奶油更是需要人反复揉搓、拍打牛奶上漂浮的奶皮才可得到,都是极珍贵又不易保存的食材。若非以弗拉特斯的财力物力,和宋沅的运输网络,是很难从西域长途而来到达江南的。
乳饼和奶油到的那一天,宋沅铺子旁边新开了一家书斋。
夜间宋沅锁了铺子回家,见书斋的灯依旧亮着,以为还未打烊,便想推门进去选几卷书,没想到屋内正手持书卷站在灯下的人转过头来,却是白珩。
他今日将乌发全部束起,不似前日夜里披发的模样看着温柔随性。但长身玉立,儒雅成熟的气度却十分惹眼。
宋沅一边翻阅书卷,一边同他寒暄道:“好巧,天色甚晚,居然能够在这里遇到白公子。白公子也来选书么?”
书斋的主人品味不错,屋内装潢仿的是春秋时风格,四角置着熏香,陈列之中除了不少残本孤本,还有许多宋沅钟爱的名家的珍惜字画。她许久未见过这样雅致又合胃口的书斋,抱了一整套的《兵说》,有些摇摇欲坠。
白珩几步踱来,伸手将宋沅怀中的书接到手里:“不知兰思觉得这间书斋如何?”
兰思是宋沅的字。宋沅觉得好,便将心里的想法如实说了。
白珩的眼睛弯了起来:“这间书斋是我依着一己喜好置办的,能够得到兰思如此赞赏,我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