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迟疑,回头才发觉插话的竟然是时景。
少年意兴阑珊扔开掌机,从沙发上起身,散漫把手插回裤袋里,偏头,微微朝她们离去的方向轻点一下,“走不走?”
“我正好要回去了,找他说一声。”
少年的气质太过清冷灼人,疏离却又不算有失礼貌。
向阳觉得好像什么地方不对,又说不出是哪里的问题,顺着自己的想法下意识点头,“走!”
余葵自然不知道外面在发生什么。
她正感慨有钱人家的书房真大呀,比她家的客厅都大,四周做的是落地深木色书柜,她跪坐在底层的抽屉前,翻找学习需要的书本。
学霸就是学霸,宋定初从中学时期开始,每份随堂练习、卷子、周测、月考…全部按照时间顺序整理钉本后贴条排放,课本上的笔记也整洁有序,一条条按大小写数字、字母排列分级,跟别提其他。
“班长!你以后不做图书馆长真是屈才了。”余葵由衷感慨,想想宋定初又不止这一个天赋点,忙改口:“不对,你光做图书馆馆长才是屈才了。”
宋定初也学她靠柜子旁边,敞开往地上一坐。
他笑道:“这算什么,你是没见过时景,他的完美强迫症才是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所有物品都要按他看得顺眼的方向整齐排布,每颗纽扣、每双鞋、书本手机杯子都要对齐线缝。”
余葵也见识过,颇有同感地点点头,又好奇:“你们还住一间宿舍吗?那跟大家住一起,他这毛病怎么办呢。”
宋定初:“嗯,宿舍就住了我们两个人。人再多,他应该没办法忍受吧,不是所有人都能符合他的整齐美学。”
余葵感慨:“难怪你们能做朋友啊。”
她想想自己的狗窝,一阵自惭形秽。
余葵其实也不是不爱干净,她就是喜欢乱中有序的感觉,方便找东西,到处都太整齐了,看起来太孤独冷清,没有烟火气。
话到此处,宋定初紧张起来,移开话题。
轻轻唤她一声,“余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