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出了她无法拒绝的高价。”
“”
老子都做好流眼泪的准备了。
真是他妈信了你的邪。
“它的性格很温顺,不咬人,不爱叫,不挑食,我给什么都吃,也不怕生,谁摸它都不躲,每个抱过它的人都觉得这猫肯定喜欢自己,其实它只是懒得搭理你,不想跟你互动。”
江时扬扬唇,“上次它走丢,就是因为家里开生日聚会,它嫌吵,也不声张,自己拖着垫子到门口晒太阳,然后就被邻居家的小孩偷偷抱去玩了。”
“我听你们讲的样子,好像它受了很重的伤是不是?”
“是,一条腿折了,养了小两月才好走。养伤的时候还特别爱美,一有人来看它,就费劲儿地把自己身上缠绷带的地方藏起来,结果碰到伤口血渗出来,又开始龇牙咧嘴嗷嗷叫唤,仿佛来看它的人就是凶手似的,把人吓得又慌张又好笑。”
江先生的语言描述能力是真的好,三两句就把一只猫咪的憨态可掬给表达了出来。
宋鹤南想一想那个画面就觉得太萌了,羡慕道:“下次有机会我真想看看你的猫,它一定一定很可爱。”
“是,很可爱,所以我非常喜欢。”
男人抬眸直视她的眼睛,强调道,“而且看见它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我一定会非常喜欢。”
“果然。”
沉默片刻后,他又重复了一遍,“我确实很喜欢。”
有大约半分钟的时间,宋鹤南都没明白江时突然变得如此郑重的原因。
直到下一秒,他又垂下眼眸,风轻云淡地捡起刀叉:“所以就像我说的,我比较重眼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