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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王芬芳堵着要了三回她都不舍得给的帽子,今儿却要还了。

毕竟小孩子家家的,不懂做人,任性点也正常。

王芬芳接过帽子,一秒心软,劝说:“思雨,婶知道你生得漂亮,小伙子们都爱巴你屁股后面,你也心高气傲想嫁高门,但听婶一句劝,真想嫁给高大光那种大学生,光凭一顶帽子可不行。”

陈思雨点头:“阿姨您说的对,我原来错了,大错特错了。”

孩子要下乡吃苦了,还主动检讨自己,你还能责备她啥?

王芬芳掏了二毛糖票出来:“拿着吧,路上买糖吃。”

陈思雨特别感慨,因为这个年代的人实在太淳朴。

一啐了她三回的小尖果儿,两滴眼泪王芬芳就原谅了,还给糖票?

陈思雨不是原身,没有随意拿别人东西的习惯,当然就不会要王芬芳的糖票。而因为方小海他爸在思想委员会,在改变成份后要还想留在城里,就必须思想委员会同意,那陈思雨就必须狂刷王芬芳的好感,扭转自己在她心目中的印象。

摆手,她乖乖的说:“王婶,再见。”

“这孩子,是因为要下乡的缘故吧,突然就懂事儿了。”王芬芳念叨说。

背着行囊,陈思雨勾唇一笑:虽然开局即地狱,但是这个年代的人太淳朴了,她想洗白自己,应该并会太难。

……

原身的本家离此不远,在墨水厂,有四站路。

大街上一辆辆的,全是东风大卡,人潮如织,歌声震天,公交全部瘫痪。

第一次拥有双腿的陈思雨倒也不必公交,也谢绝了一路自行车骨碌碌,想拍婆子的小混子们,天宽地广大道通天,要体验双足而行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