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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杰那3500均订的成绩,应该已经是这个品类在启点的天花板了。

选择这个类型,都是奔着吃新媒体渠道的钱去的。

“上本书写了都市、公司、职员、社畜、酒吧等等身边发生的题材,代入感太强,这个得改!这次把故事背景放在农村!”

蒲杰还是准备写现代文。

修真、玄幻什么的,150万字太少了,写不完,系统又不允许他刻意烂尾。

到时候被迫写个2、3百万字就麻了。

“对,故事就放在农村!现在看网文的人都是学生、年轻人还有社畜,哪怕是农村的年轻人,也都来大城市上班了,他们肯定对《都市赘婿龙王》那样的都市生活更有代入感,被欺压的外卖员,被克扣工资的厂仔、拖欠工资的包工头什么的”

“把故事放在农村,网文最重要的代入感一下就没了!”

“最关键的是农村的文化水平不高,留守的高龄人多,他们肯定不看网络小说的,更不要说付费阅读了,都抠着呢!跟我奶一样!”

蒲杰太懂农村生活了!

他上辈子就是地地道道的农村人,从小在农村长大,抓鸡摸狗无所不通。

他跟着奶奶生活,奶奶是特别爱八卦的人,平时就搬着小马扎去村里人流量最大的十字街坐着,跟人聊一天。

谁家的孩子手脚不干净了,谁家的媳妇穿的骚了,哪家出去打工的男人被戴绿帽子了

村里没他奶不知道的事!

蒲杰跟着奶奶,也啥都懂点。

这篇文写起来也顺手得很,速度肯定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