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几个舍友回来后,蒲杰的生活再次丰富多彩起来。
码字之余,一起吃饭聊天打屁,再听一听编剧的课程。
大学数学、大学物理、大学英语什么的,蒲杰上辈子学过一次,虽然忘得已经差不多了,但是稍微看看书也能唤醒曾经期末冲刺的回忆。
学起来事半功倍,他逃课虽然多,但也能跟上进度,保持上学期一样的不挂科战绩。
而关于专业的编剧课,蒲杰逃的很少,他需要这些知识。
他也喜欢这些知识,让他觉得自己对如何讲好故事的认知更高了。
课间。
蒲杰转动着手里的笔,思考着未来的道路
“等我这本扑街以后,拿到存储稿费的使用权,就可以好好写一本真正好看的小说!”
“兴许卖出版权后,还能亲手把自己的小说改编成影视作品”
“要不是为了生活,谁要写这种没人看的垃圾呢?”
今天晚上,他要写刘二狗碰见村长的儿媳妇和村里的小卖部老板在小树林里偷情,然后被刘二狗发现,在被报复的时候,用银针封住了男人的经脉,把他吓跑,然后村长的儿媳妇衣衫半漏,看到刘二狗身材壮硕,长得白净,又会医术,咬着嘴唇,眼睛里媚地能滴出水来
“这种情节,虽然取自真实八卦,但实在是太低俗了!一点甜甜的恋爱感觉都没有,我可知道现在的读者都有心理洁癖,女角色不是第一次都会喷,这种等于直接把屎喂到嘴里”
“今天估计又要收获一堆恶评了”
“哦,也不对,根本没人看!”
蒲杰昨天上架,总收藏1800,比上本书多了1500的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