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的是,以前的那些小说,写的特别的复杂,太有文化了。
他一个小学毕业的农民,看到差强人意,四个字。
这是满意还是不满意?是差还是不差?
看不懂,弃了。
当然,他弃书也不会刻意在评论区发个帖子,公布天下,仿佛这本书失去了自己就失去了一切。
不是他对自己认识高,知道自己弃书嚎一嗓子并不会有人搭理他;也不是知道自己的意见并不会影响别人写书赚钱;更不是知道自己发点情绪化的负面文字除了会被作者删评禁言外什么也得不到。
而是纯粹不知道去哪评论,也懒得打字。
他打字可慢了,还是用手写的呢。
而这本书,不一样!
他是真的能看懂,小学文化也能看懂!
而且感同身受!
仿佛就发生在自己身边,而且戳中了他的爽点。
把他平时yy过,但没敢这么yy的事情,全都写了出来。
爽的一批!
比跟媳妇来一发还爽!
他看了看,后面还有好多章节没看,美滋滋地想到:“这还打什么麻将啊,看这个不比打麻将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