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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和兄接着。”

以马术取走猎物的刘守华将黑獾扔给了白贵,赞道:“美和兄的箭术当真厉害,刚才估计有一百三十多步,都没怎么瞄准,就轻易射中了。”

刘守华,是金家的女婿,金家四小姐金道之的夫婿。

“以前在白鹿书院习练过箭术,后来又到东洋东大参加过箭术兴趣社,拿到过箭道个人赏和小组赏第一……”

“微末小技,让大家见笑了……”

白贵接过黑獾,随口说道。

他传扬的名声中本就有文武双全的字样,所以不必太过谦虚,如实承认就是。

谦虚需要把握一个度。

太过,不好。

“要是美和兄你早点回国,以前我们参加狩猎赛就不会败的这么惨了。”

“是啊,以美和兄的箭术,就那些个人哪个能比……”

几人谈笑道。

说这话,一行人继续精进,这只是外围狩猎区。

白贵也策马紧跟。

他打量了一眼这只黑獾,前世在野外几乎不可见了,但他在书本故乡插图中见过,是猹,但猹是迅哥儿自己造的字,原先是没有这个字的,猹就是獾,只不过在绍兴乡下方言中,獾被叫做猹。

这只猹被穿胸而过,已经被射死!

马鞍上有专门悬挂武器的钩子,这钩子叫得胜钩。现在狩猎,这得胜钩也能派上用场,白贵从马上的背包取出一串麻绳,串在黑獾身上,吊在马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