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佩,虽然瑞士国土面积不大,但是美食的做法很有特点,我喜欢。”
“老大,很高兴能够听到你这么说。”
能够听到一个外国人称赞自己国家的美食,这肯定是一件心旷神怡的事情,森德罗斯今天心情不错。
不过他看着云盛吃饭,觉得有点儿滑稽。
瑞士餐饮的用具也是刀叉,但是云盛偏偏使用筷子,这显得有点儿不合时宜。
使用筷子也无所谓,但是在吃一些特殊食物的时候,筷子确实不如刀叉方便。
比如牛排,用刀子切开,然后用叉子进食,这样很方便。
但是云盛用筷子揪着整块牛排往嘴里塞,这就显得有点儿好笑了。
森德罗斯实在看不下去了,他忍不住建议说:“老大,嗯,怎么说呢,我对华国的筷子也是很感兴趣的,毕竟代表了华国的饮食文化之一。但是在欧洲吃饭,很多食物还是用刀叉更方便一些……”
云盛摇摇头:“我觉得不对,虽然刀叉更方便,但是我用筷子最灵活啊,这是我的长处,我不想放弃。”
森德罗斯苦苦一笑:“老大,虽然这是你的长处,但并不是说在哪里都适用,有些时候你尝试着用用刀叉,也许会起到更好的效果。”
“哦?是吗?”云盛放下筷子,拿起旁边的刀叉试了试,顿时笑了,“确实用这个吃牛排更方便啊。”
森德罗斯也笑了,老大这个人平时看着很认真严肃,但是私底下怎么跟孩子一样。
云盛思考了一下,解释说:“在我们华国,一般炖肉都会把肉提前切开,而且很多事还配有汤水在一起,那样的话用筷子最方便。不过欧洲的饮食文化更直接,一整块牛排端上了,用筷子确实不如刀叉方便。”
森德罗斯微笑着说:“是啊,很多时候就是这样,即便是很擅长的东西,也会遇到不适用的地方,毕竟没有任何一个优点是万能的、是在哪里都适用的。同样,也没有哪个缺点是绝对的。”
云盛点点头,他没有说话,而是用筷子尝试着夹果冻蛋糕,这也是很不方便;他换成了刀叉之后,十分便捷的吃到了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