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酱汁拌毛肚

陆知新个头不算矮,伸长手臂够了够,没有摸到天花板,这种高度没有闭塞感,住起来也不用担心心理健康,虽然贫穷和未来的目标限制了陆知新对于装修的想象力,但陆知新也还是尽力想给自己一个舒适的休息区。

那么在拥有了一座地理位置和本身构造都非常不错的房间之后,陆知新的目标又转回了最开始的目标,那就是钱,有钱就能有更好的装修,也能在接下来对美食街街区商铺的竞争中有更多底气。

建筑单位的人们多数知道陆知新今天去摇号现场,晚上见后厨的灯光亮着便纷纷进来关心几句,就算不知道书香苑的具体位置,一听十五层也会先说句恭喜,觉得陆知新手气真的不错。

盛小云买回了二十块钱的生毛肚送给陆知新,“在我们老家那边,住新房有好事是要吃荤的,正巧我也想吃毛肚了,你做了分我一点吧。”

毛肚,也叫百叶,向来蘸麻酱是最好吃的,陆知新把毛肚清理干净,用开水焯一下捞出备用,蒜沫辣椒圈香菜浇油,芝麻酱放盐一点一点调好浓淡,再都拌匀到一起,就是一道好菜。

不过因为提供毛肚的人是挑食的盛小云,陆知新特意用无蒜沫的蒜油和辣椒圈、麻酱拌了半盘毛肚端到盛小云那,再把色香味俱全的另半盘端给自己,两个人对着咯吱咯吱的吃起毛肚来了。

“你知道吗?做饭做的太好吃也是一种罪过。”盛小云说:“自从你出现以后,大家都笑话我,说我原来的挑食是装的。”

陆知新哽了一下,毛肚差点嚼也没嚼就被咽下肚去,上次他帮着阿姨收拾桌子,一眼就看出来挑了一纸巾面葱的那就是盛小云吃饭的地方,这种细细挑的做法,怎么会被人们认为不挑食的呢?

“你马上就要走了,我也该重拾挑食大王的称号了,但是....”盛小云面色肃穆:“我们之前已经说好了,这定好的咸菜不能少了我的份额。”

“你还打算吃一辈子咸菜啊。”陆知新挑出两条没沾到蒜沫的毛肚放到盛小云那边,“吃点毛肚,吃点肉,这不比咸菜好多了。”

“是好吃多了。”盛小云啊呜一口吃掉两条毛肚,深深的为味道感动。

“因为都是你做的,所以我就坦白说了,肉的确比咸菜好吃,但是,问题在我呀,”盛小云说道:“我不可能一直在这个小城,为你们城市的建设而工作,当我离开这,我会无比无比想念你的手艺的,等我成了百万富翁,不用再为工作东跑西颠,我就回到这,每天专门去你的饭店吃饭,但在那之前,多给我点不同口味的咸菜吧,不当挑食大王的生活也还蛮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