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儿常桂枝嫁给了家在城里的初中同学,彻底跳出了农门。
再加上一个常爱国,常家的三个孩子几乎是方圆几里有出息的孩子。
这样的门第,在城里不算什么,但在农村,在郊区,绝对算得上好人家。
当然,原主也不算太差。
父亲是生产大队的会计,母亲则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接生婆。
顾家有六个孩子,四男两女,顾父顾母也都想办法给安排了前程。
原主是家里最小的孩子,比大哥小了十几岁。
顾母生她的时候,都四十二岁了。
大孙子都快一周岁了,搁在农村,妥妥的“老来得女”。
这样的小女儿,一出生就注定会得到父母、乃至哥哥姐姐的疼爱。
所以,在重难轻女的农村,顾大哥都只是读了两年私塾,而原主却一路读到了初中毕业。
除了她自身爱学习外,也是因为父母宠爱。
原本,原主还想继续读下去,可惜,那时的学校早就乱了。
顾母呢,也因为意外去世了。
原主就从学校回家,料理家务,照顾老父亲。
过了两年,顾父从丧妻的痛苦中缓过劲儿来,便开始张罗女儿的亲事。
他托了好几个媒人,千挑万选的,选中了常家。
常爱国的条件,确实非常好。
除了年纪稍稍大了些,几乎没有毛病。
至于年龄大,也不是大问题,毕竟在人的认知里,年龄大的男人,更懂得疼人。
至于常爱国是军人,嫁给他,可能会两地分居的问题。
常家也有表态:常爱国已经是副连长了,有家属随军的资格。
等新媳妇过了门,婆婆稍稍教导些规矩,就让她去从军。
这样的话,不但能够解决夫妻分别的问题,兴许还能给新媳妇在驻地找个正经的工作。
顾父听了常家的回话,愈发觉得满意。
就这样,彼此相看了两次,第三次便定了亲事。
不到一个星期,原主就嫁给了常爱国。
常爱国是个不苟言笑的人,对原主也没有太多的温柔。
不过,原主可以理解。
在这个时代的北方,尤其是农村,男人都是这个样子——
大男子主义,嘴笨,脾气大,但靠得住,能够支撑起门户,为父母、妻儿遮风挡雨。
不说外人了,只说顾父,跟顾母感情好,顾母去世后,没有再娶,而是竭尽所能的照看所有的儿女。
但,就是这样的爱妻好男人,顾母活着的时候,也不曾主动的帮顾母分担家务。
油瓶倒了不扶,吃饭连筷子都不拿,擎等着被伺候!
而顾父,却已经是难得的好男人了。
他不打老婆,不赌钱不酗酒,自己省吃俭用,把钱都交给家里!
原主的几个哥哥,基本上也都是这样的性情。
从小在这样的环境长大,原主早就习惯了,对于常爱国的“冷漠”,也只当是他不善言辞、面冷心热。
所以,原主并没有觉得自己的这场婚姻有问题。
哪怕婚后第三天,丈夫就离家了。
哪怕结婚六年,依然没能去随军。
哪怕自己刚刚生下女儿,丈夫就报了个刚满月的孩子回来让她养……
她都忍了下来。
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