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4章 憋屈死的原配(十一)

但并不是说,女子十五岁就能真的嫁人。

尤其是在世家豪门,家里重视女儿,绝不会轻易让女儿早嫁。

十五岁可以谈论婚事,但定下婚事需要三媒六聘的走流程。

世家重礼,而古代的礼,十分繁复。

一套流程下来,最快也要一两年。

等到正式出嫁的时候,基本上也都十七八岁。

就像顾倾城创造的那个身份——名门顾氏女,及笄后许给了琅琊王氏子。

定了亲,却并没有立刻举行昏礼。

女子甚至可以跟着父母亲人等外出游历。

玩儿够了,回到京城,才会讨论昏礼等事宜。

男方乃至整个世家圈层,都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

所以,就顾倾城的心态来说,她就是个未出阁的小女郎。

还没结婚就喜当娘,女儿的年龄比“自己”还大——

这是什么级别的恐怖故事?

从小就出身高贵、备受宠爱的顾家小贵女,表示自己不能接受!

就算是顾倾城还记得现实中的身份,而按照她的记忆,她也只是一个刚刚参加完高考的粉嫩少女。

连恋爱都没有谈,怎么就结婚、生孩子了?

顾倾城的反应,甚至比吴念卿更大、更激烈!

吴念卿:……

自己跟亲妈没有感情是一回事儿,可亲妈见到自己后如同活见鬼的反应则是另一回事儿。

顾倾城:……我懂!双标嘛!

我可以不爱你,可你作为母亲,怎么能不爱自己的孩子?

就算没有感情,也有作为母亲的本能,以及道德上的束缚与要求啊。

比如,似苏冉冉这样的“过来人”,就有些不满,并试图训诫顾倾城——

“卿卿,你怎么能这么说?”

“是!我知道,你昏迷了十七年,记忆也停留在了十九岁,可事实就是:念卿是你的女儿,是你怀胎十月,辛辛苦苦生下来的亲骨肉!”

作为母亲,你怎么可以不爱女儿?

顾倾城还是一脸抗拒。

但,苏冉冉的话,却还是被顾倾城听了进去。

她眼底闪过一抹亮光,“我的女儿?我对她有生育之恩?”

在古代,母亲生育子女,那是有恩情的。

不像是在现代,已经开始有不少人试图打破所谓的恩情一说。

父母生孩子,是因为自己想生,而不是孩子求着被生下来。

父母爱孩子是一种本能,更是一种责任。

孩子呢,不必从小就背负恩情的枷锁。

孩子和父母都是独立的个体,是拥有平等人权的人,而不是父母的所有物、私有品。

可在古代,父母就是可以决定孩子的一切,包括生死。

哪怕生而不养,哪怕百般伤害,做儿女的也不能对父母不敬不孝。

……所以,不管“顾卿”有没有抚养、照顾吴念卿,吴念卿都要好好孝顺“顾卿”。

吴念卿:……凭什么?

苏冉冉:……我、我不是这个意思啊!

这都是当妈的人了,怎么还如此不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