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我不相信任何电子设备”?
好装的说法……可恶,学到了。下次同学问她,为什么不买最新款的芯片,她也这么回答。
这时,走廊尽头传来压低的声音:
“dan先生,他们来了!要在这里吗?”
明琅脑子里乱糟糟的。
她不是傻子,大概猜得出dan要干什么。
他们估计要在这里火并。
可这里是她的家,如果他们在这里火并的话——晚上,她住哪儿?
她还没有写作业。
dan看了她一眼,用英语回答:“let’sfindanotherplace,thereareicivilianshere.”(换一个地方,这里有无辜的平民。)
“可是……”
dan淡淡地说:“这是命令。”
走廊尽头的人不再说话。下一秒钟,只听几声对讲机的沙沙声响,他似乎在传达dan的命令。
明琅吞咽了好几下,紧紧地抱住自己的双膝,没有说话,也不再露出野猫似的气焰。
她不知是否之前的话,让dan以为她听不懂英语,于是在她的面前大声密谋。
她不仅能听懂英语,而且听力非常优异……甚至能听见走廊尽头的人在说什么……
他在安排狙击手的位置。
这个dan究竟是什么身份?
他为什么能调动狙击手?
为什么要用“平民”这个词来指代这里的人?
如果她今天没有被关在门外的话,她家是不是就被dan夷为平地了?
明琅又害怕又委屈又愤怒,却不敢说一个字,只能无助地抱紧弱小的自己。
dan下达完命令,看了她片刻,轻轻笑了一声。
明琅听见他的笑声,更加害怕了。如果她是一只猫,估计从脑袋到尾巴的毛都炸开了。
dan伸出手,似乎想用手帕擦她的眼泪:“你别害怕,我不是坏人。”
明琅猛地往后一仰,睁大眼睛,惊慌失措地瞪着他。
“对不起,”他说,“是我冒昧了。我们马上离开。”
明琅不作声,眼睛仍然睁得很大。
dan说道:“希望下次见到你,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哭得那么伤心。”
明琅却没能为这句贴心的话感动,脑中警铃大作——难道他们还会见面?
她想报警了。
但很快,她就打消了这一想法。
屿城的警-察又称“公司条子”,dan把她称作“平民”,说明他的身份很高,保不齐是个公司高管。
她报警,不会把dan送进去,只会把自己送进去。
明琅眼睁睁看着dan离开了,直到看不见他高大修长的身影,她才倏地松了一口气,浑身冷汗淋漓。
后来,哪怕她喜欢上了dan——也就是沈澹月,回想起那一天,仍然觉得异常惊险。
那是她普通的人生中最不普通的一天。
虽然当时的她表现得很糟糕,情绪失控又大喊大叫,但总的来说非常冷静了——看到dan身上的枪套,和听到“狙击手”一词时,居然没有尖叫出声。
明琅觉得,自己简直是世界上最镇定的高中生。
dan不是随口说说,过了一个星期,他居然真的在她家对门住了下来。
有段时间,明琅看到他的银发,就头皮发麻。
总觉得他住在对门,是为了监视她有没有乱说话。
当然,除了这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
——他的头发太好看了。
屿城亚裔居多,也有白人。但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移民城市,即使是白人,发色和瞳色也不会浅成这样。
是基因病吗?
明琅偷偷在网上搜了一下,没有搜到答案。
有一天,她起晚了,捞起书包,匆匆出门,正好与他撞上。
他伸手,扶了她一把:“小心。”
也就是那时,明琅发现,他的睫毛居然也是银色。
她心脏重重跳了一下,大力到耳朵都传来刺痛。不敢多看,她拍开他的手,闷头冲了出去。
冲到一半,她鬼使神差地回头看了一眼。
dan已经侧过身,头微微垂下,抬起一只手,正在戴黑色皮质手套,手指窄而修长,骨节分明。
明琅这才想起,从他们见面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戴着那副黑色皮手套。
一般来说,手套不离身的人,多少有点洁癖,刚刚他却毫不避讳地扶了她。
也许,他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坏。
那天上课时,她满脑子都是dan长长的银色睫毛。
窒闷的暑天,到处都是恶臭燃烧的废品堆,整个教室都弥漫着男生发酸的汗臭。
dan的银发银睫,以及身上那一股拂晓般清冷的香气,似乎有解暑的神奇功效。
她闷得想要尖叫时,想一下他的外貌,莫名就冷静了下去。
体内甚至泛起一阵一阵颤栗,仿佛解暑过了头,发烧似的打起冷战来。
那一个学期,她都心猿意马,总是突然想起dan的脸庞。
她在这方面比较迟钝,足足一年过去,才惊觉这种感情可能是喜欢。
——她喜欢上了dan。
这一发现,无异于晴天霹雳。
dan明显不是一个好人。
他身上有枪,有刀。
明琅搜过他戴的那副手套叫什么,搜索结果显示是一副战术手套。
他可能是佣-兵,可能是荒漠暴徒,可能是公司豢养的杀-手。
不管怎样,他都是为公司效劳,而她非常讨厌公司员工。
dan也不会喜欢上她这个“平民”。
这是一场不可能的暗恋。
她刚刚意识到对他的感情,就已经失恋。
那一年,明琅快要满十八岁。
在失恋阴云的笼罩下,她变得前所未有的焦虑和暴躁。
她觉得人生糟透了,一切都糟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