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没人觉得一管没用完的口红是垃圾。给她这碗粥也不是讨好,而是听到她没吃东西,把自己的晚饭让出来。
或许是她对他太残忍太没礼貌?毕竟祸从她这起,她还错怪人要来敲诈
沈常乐凝住思绪,继续问:“好。那上次你怎么在金蝶奖的后台?又为什么出现在野渡茶楼,还有昨晚,你也知道那是我?”
“我是举办方招的志愿者。我看到他们给志愿者的工资开得挺高的,一日五百,所以就去应聘。”路听野一桩桩的解释,不紧不慢,很从容,“野渡茶楼那也是我打工的地方,我在那做糕点。至于会所,也是之前就应聘进去的,这儿工资高,又只需要晚上上班,所以挺合适。”
“这样啊…那你在会所的工作已经被…?”沈常乐有些为难,毕竟这事和她脱不了干系。
“嗯。我被辞退了,野渡茶楼那边的工作也丢了。不过我会努力再找,你不用担心。”
路听野的声音忽然轻了下去,睫毛垂着,看上去有点愁,“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找到。”
沈常乐咬住下唇,心里跟着揪了一把。
其实对方做的菜无比合她口味,按理说是个完美的人选,但他的长相实在是太招眼了,把他放在自己身边又不知道会惹出什么风波。
昨晚不就是一个教训?
并且,沈常乐有一种直觉,是女人天生的不讲道理的第六感,这种直觉告诉她,面前的年轻男人不简单。
换句话说,这男人很危险。
至于哪危险,她说不清,也没有任何证据。甚至是她觉得自己这种直觉都很荒诞。
“你不好找工作吗?”沈常乐迟疑开口。
“是我的问题。可能是我没读过大学,高中文凭确实不好找工作。”路听野很坦荡,颇为不在乎地笑了笑。
“你没读过大学??”沈常乐吃惊,“所以你不是勤工俭学而是”